为健(略)公示地价体系,充(略)场配置土地资源决定性作用,及时反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的动态变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略)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略)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略)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略)〕(略)号)等法律和上级文件要求,遵照《标定地价规程》((略)同意,现将《(略)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成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标定地价的估价期日为(略)年(略)月(略)日。
二、标定(略)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产业政策等因素,适时进行调(略)并向社会公布。
三、具体标准宗地标定地价(略)址:https:(略).cn/nr/)。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五、有关标定地价的具体(略)负责解释。
附件:1.(略)年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更新项目体系建设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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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