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南大(略)((略))增设快递柜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供应商。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快递柜生产、销售或运营等相关业务。
四、(略)要求:
请有意向参(略)场调研活动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进行(略):
1.(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工作日上午8:(略)—(略):(略),下午14:(略)—(略):(略)),逾期不予受理。
2.(略)地址:(略)n>8号)
3.供应商参与(略)时须同时提供以下相关(略)资料,资料齐全的,方可予以(略):
(1)法定代表人本人(略)的,须提供相应(略)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略)的,须提供相应委托代理人(略)复印件、(略)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须真实有效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五、响应要求:
1.供应商(略)成功后,根据自身情况按以下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相应的响应文件(如供应商未按要求准备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则按响应无效处理):
(1)响应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及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略)复印件、法人(略)原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授权人(略)复印件(授权委托时须提供)、项目报价单(需单独密封)、(略)过往业绩、联系人及电话等,以上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多个包封袋/箱中并加以密封递交,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一经提交一律不予退回。
(3)响应文件递交
①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略)
②响应文件递交地址:(略)号)
2.供应商应委托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参(略)场调研活动。
3.供应商参与了(略)却无故不参与报价的,视为不诚信供应商,将被记入我院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之列,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调研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地址:(略)n>8号)
中南大(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