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询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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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询价函
各药品经营企业:
根据药品配送企业及生产企业提出药品调价申请,按照《界(略)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结(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带量采购以及“两票制”配送的相关的要求,针对近期多种原因拟调(略)的部(略)药品进行公开询价,诚邀与我院(略)参与报价。
一、报价条件
1、与我院(略);
2、满(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和药品带量采购政策(能开数电发票);所报价格需能在安(略)上采购;所有药品可满足药品追溯码(略)对接。
3、品种的配送满足“两票制”的相关要求;
4、(略)内同级(略)外(略)的发票与随货同行单二者复印件 (加盖红章);
5、独家报价的品种需提供生产企业进货价发票复印件(略)或独家委托配送函;如独家品种无法供应,可报同品种药品作为备选;
6、原则上按相同药品通用名报价,不限同一生产企业、不限规格、不限剂型(给 药途径相同);优先选择基本药物;优先选择原在用产地规格剂型;
7、报价品种需提供安(略)流水号,并注明是否是基本药物。若信息上报错误,责任自负。原研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三首产品等政策性药品及适应症等情况请在药品属性中注明,其余特殊情况在备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报价品种一旦中选,配送企业需在首次计划发出后十个工作日内将药(略),且保证按照报价的质量标准和价格保障供应持续一年以上,以保证临床需求,配送企业一旦违约则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药品询价采购活动,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其他处罚。
9、报价承诺函及清单等价格证明材料需单独密封并贴上封条和相关材料一并邮寄到我(略),同时企业在报价时需严格按照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Excel)报价清单,不得随意更改附件表格格式,其中最小计量单位价格为x(略)/(片/粒/g)使用专用U盘放在密封函内。
(略).报价结束后,企业不得再变更报价,包括放弃之前报价(不可抗拒客观原因除外),否则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药品询价采购活动;
(略).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在(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前把相关书面材料送(略)。不满足上述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二、联系方式
地 址:界(略)四(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
注 明:材料收取纸质版一份、专用优盘(密封袋密封,盖封口章)
三、询价目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