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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09-26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枝江市九立商业服务有限公司35万吨/年废钢回收利用项目专业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九立(略)公司(略)吨年废钢回收利用项目专业技术服务采购(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时(略)(北京时间)前提交
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略)九立(略)公司(略)吨年废钢回收利用项目专业技术服务采购2、
项目编号:(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
预算金额:拦标费率不超过(略)%,最高限价(略)。5、最高限价:拦标费率不超过(略)%,最高限价(略)。6、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内容就废旧钢材回收利用技术、与甲方共同确定项目的立项工作内容和计划,为甲方提供咨询、顾问等专业技术服务;根据相关要求进行需求资料采集、需求(略)析,合作完成项目申报书等材料的编制及完善;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商,力争完成专项无偿
资金申请。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专业技术服务期限自(略)年(略)月至项目获得专项无偿资金批复为止,最长至(略)年(略)月。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8、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采购人技术要求执行。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略)、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略)、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略)包:否。(略)、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略)、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略)中小微企业。二、
供应商的
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略)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
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略)〕(略)号)文件精神,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略)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略)名义进行响应,(略)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当天,“
信用中国”(略)www.(略).cn、(略)www.(略).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须通过全国投资(略)
备案。(提供(略)页截图)(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磋商。说明: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为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条件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三、获取采购文件1、(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每天上午8:(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2、(略)地址:(略)3、获取方式:请有意愿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略)明或法定代表人(略)及(略)复印件等(略)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向本项目采购
代理机构(略)并获取
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1、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时(略)(注:(略)时(略)开始接受投标响应文件。)2、投标响(略)((略)号(略))会议室。3、本项目磋商会议将于响应文件递交(略)((略)号(略))会议室进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略)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略)明或法人(略))和第二代有效(略)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投标截止时间与
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4、本项目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磋商过程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公告发布媒介及时间: 1、公告发布媒介:(略)。2、公告发布时间: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略)地 址:(略)号联系人:(略)方式:(略) 2、采购代理(略)地 址:(略)号(略)联系人:(略)方式:(略) 3、监(略)国有
资产(略)地 址:(略)号联系方式:(略)-(略) (略)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