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化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领域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守护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不法中介机构组织欺诈骗保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二、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范围涉及的社保基金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具体征集以下问题线索:
(一)中介机构招揽、组织不符合条件人员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以挂靠方式缴纳社保费,组织临近(略)周岁女性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
(二)中介机构组织以虚构的劳动关系在用工所在地之外参加工伤保险;
(三)用人单位为非本单位职工参保,为参保人员违规(略)提前退休提供虚假材料,组织、协助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虚假劳动关系证明缴存养老保险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等;
(四)用人单位伪造、篡改死亡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材料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五)个人伪造档案资料、(略)明,虚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违规参保、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违规(略)待遇;
(六)个人隐瞒服刑信息,违规(略)养老金,个人重复(略)养老保险待遇等;
(七)个人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材料骗取认定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八)公职人员在经办服务、劳动关系确认、认定鉴定等环节内外勾结,为不符合条件人员(略)参保、补缴、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待遇核定、待遇调(略)等业务,为帮助补缴养老保险费,违规出具法律文书等;
(九)公职人员伪造、篡改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骗取工伤保险待遇;
(十)其他中介机构涉嫌欺诈骗取社保基金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三、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提供问题线索。
(一)(略)本级(略)
电话举报:(略)-(略)(工作日:9:(略)-(略):(略),(略):(略)-(略):(略))
(略)举报:(略)中段(略)人力资源和(略)社保基金监管科(同邮寄举报地址)
(二)(略)((略))(略)
(略)人力资源和(略)-(略)
(略)人力资源和(略)-(略)
(略)人力资源和(略)-(略)
(略)人力资源和(略)-(略)
(略)人力资源和(略)-(略)
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符合
《(略)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规定的,予以奖励。
四、注意事项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反映线索应尽可能详实,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违法违规中介机构、用人单位或个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具体行为及相关证据。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略)人力资源和(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