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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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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于
2025-09-2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东方市财政局关于遴选第三方开展 财务结算的招标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东(略)关于遴选第三方开展财务结算的
招标公告(略)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东(略)预制(略)项目财务结算向社会
公开招标。请有意向的相关单位按照招标公告的有关要求积极响应并提交相关的
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一、项目情况1.招标单位:东(略)(国资委)2.项目名称:预制(略)项目财务结算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结束。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二、对投标单位的
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有合法经营权;2.参选机构须具备
决算审计服务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的状态;4.有能力按照业务委托方要求按时财务结算工作任务的承诺。5(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比选申请人未被列(略)站((略)www.(略).cn)重大税收违法
失信主(略)采购严重违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略)提供资料1.法人(略)(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略))、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受委托人(略)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具有履行本次服务所必需的行业资质或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4.参加本次
报价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5.报价函或者报价
清单,报价函另单独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格式自拟;5.(略)
备案的截图;6.提供
信用中(略)络查询结果;7.(略)年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财务
评估报告。参选机构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投标
响应文件须采用不可拆卸式胶装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漏页、错页和夹页,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以上材料全部盖章,并以密封形式送达。五、(略)地点及时间(略)地点(略)4(略)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略)室。联系人及电话:许兰艺,(略)。(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月(略)日工作日),每日8:(略)--(略):(略),(略):(略)--(略):(略),逾期不再受理。六、遴选程序及办法(一)参选单位须按遴选公告要求装订成册密封包装并加盖印章后在规定时间递交(可邮寄)。(二)出现以下任何一项者作为无效处理:1.曾有犯罪记录的。2.参选单位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提供的材料不充(略)的。3.参选单位遴选文件没有按规定装订成册或密封包装的。(三)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按照东(略)的评估项目内容,结合评估依据提供优惠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如果最低优惠价出现相同情况,则以年度纳税最高、年度业绩最好依次作为参考,确认中选单位。本遴选公告的未尽细节,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东(略) (略)年(略)月(略)日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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