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服务(略)里行”活动,认真落实《国家(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略)年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的通知》(国知办发服字〔(略)〕(略)号,附件1)要求,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利企便民水平,以高水平服务助力创新主体高质量发展,经(略)决定面向创新主体征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内容
聚(略)内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领域,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链条,公开征集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样板培育企业、(略)后备库企业、重点产业龙头企业等创新主体在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领域的公共服务需求。
二、征集对象条件
(一)登记或(略)一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一定研发基础,管理制度健全,单位信誉良好;
(三)提交的知识产权服务需求真实、有效,不涉及国家秘密。
三、征集时间
本次需求征集截止时间为6月(略)日。创新主体请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略)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征集表》(详见附件2),并将征集表(可编辑word版、盖章扫描PD(略)m。
各国(略)、“知创福建”(略)和工作站后续将常态化面向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征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创新主体可随时提交(略)m或(略)@qq.com。
四、其他事项
(一)(略)及平潭综(略)积极宣传发动企业填报,配合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略)将根据本次征集到的需求情况,发布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清单,(略)内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积极与需求企业开展供需对接、达成合作意向,明确合作内容及合作方式,为企业提供有效解决方案。
(三)鼓励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及时总结先进经验,报送典型做法(样表见附件3)。(略)域协作结对帮扶,鼓励有条件的机构主动挖掘宁夏企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强化资源共享和服务协同,开展供需对接。
(略)将组织遴选做法创新、成效显著的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优秀经验做法,视情况对服务优、成效好、示范性强的供需对接项目给予鼓励与支持。
附件:
1.国家(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略)年度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的通知
2.(略)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需求征集表
3.(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典型案例(样表)
(略)场(略)
(略)年5月(略)日
(联系人:(略):(略)-(略) 电话:(略)-(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