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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025年中国电信南宁分公司政企客户信息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略)政企客户信息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略) (略) (略)政企客户信息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略)TFZB-(略)-D(略)-NN-(略) ),(略)南宁(略)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就 (略)政企客户信息化升级服务采购项目需要的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提供政企客户信息化升级服务,具体服务清单及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 本项目总规模金额(略) (略).(略) (略)(不含税)。
1.4 标包划(略)情况:本项目不划(略)标包。
1.5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略) 个日历日内交付全部服务成果。
1.6 维保期:从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之日起 (略) 个月。
1.7 服务地址:(略)1.8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名。
1.9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总价 (略).(略) (略),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略)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CP(略)集成服务。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略)( https:(略).cn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略)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合格有效营业执照或(略)登记文件(说明: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略)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供应商具备 (略)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 ( 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略)集成类或(略)开发类项目有效合同业绩至少一份(根据询比文件业绩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3 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 2 人。
备注:须提供人员有效(略)正反面扫描件、须提供供应商为其人员缴纳的 (略) 年 1 月起至响应截止时间任意连续 3 个月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可。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略)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5 联合体:不允许。
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 响应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略) 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 / 成交、严重违(略)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略) 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 (略) 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略)”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略)站( (略)www.(略).cn )或(略)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略) (略)项目的相关监理人,(略)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略)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 (略)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 (略)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略)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略)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略)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略)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略) 年 7 月 (略) 日 8 时 (略) (略)至 (略) 年 7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略)。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 (略)“(略)( https:(略).cn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文件(略)”模块或通过“(略)入口”跳转(略),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略)的供应商须先进行(略),(略)方法详见本公告“ 7 供应商(略)”。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 (略) 年 7 月 (略) 日 9 时 (略) (略) 。
5.2 (略)的提交方式:(略) “(略)( https:(略).cn )” 后,通过“招投标 - 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略)入口”跳转(略),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完成加密(略)的(略)。供(略)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略)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略)提交(略)。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略)开启响应文件, 采购人 / 采购代理机构 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的递交。
7. 供应商(略)
7.1 (略)
未(略)过的潜在供应商, 须 通过 “(略)( https:(略).cn )” 首页“立即(略)”模块 完成(略)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略) 证书(略)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略) (略) 证书,并确保 (略) 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略) 证书(略)流程 详见(略)首页“操作指引 -(略) (略)”。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 (略)-(略) /(略)-(略)
服务(略): (略)om.c(略)技术支撑) (略)om.cn ( (略) 证书(略)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略)( https:(略).cn )、中国(略)( http:(略).com/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略)
地址:(略)8 (略) A 座 (略)-(略) 层全层
邮 编: (略)
采购(略)
地址:(略)1 号东(略) (略) (略) (略)B 室
邮 编: (略)
项目负责人:(略)微霜、罗燕童、覃雄成
联系人:(略)/p>
电 话: (略)/(略)-(略)
<(略)
电 话: (略)-(略)
电子(略)
9.2 异议接收方式
(略)( https:(略).cn )后,通过“招投标 - 采购异议 -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略)
(略) 年 7 月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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