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公告
项目编码:SZJL(略)G(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略)改(略)及户内设施项目监理现做出如下澄清:
1. 第一章招标公告中3.2“投标人拟(略)师须(略)专(略)师职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略)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近三个月((略)年3月至(略)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投标人拟(略)师须(略)专(略)师职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略)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近三个月((略)年2月至(略)年4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近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时间不一致,现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中1.4.1中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略)师的资格要求调(略)为“投标人拟(略)师须(略)专(略)师职业资格且在有效期内,证企相符(略)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近三个月((略)年3月至(略)年5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
2. 由于本澄清公告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将原定开标时间(略)年7月(略)日9时(略)延期至(略)年7月(略)日9时(略)。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潜在投标人因信息不畅造成影响自行负责。
特此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y:'Calibri';font-size:(略).0pt;white-space:pre-wrap;">(略)((略))(略)号
联系人:(略)n>张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
(略):
招标人:(略)n>佳木(略)
地址:(略)y:'Calibri';font-size:(略).0pt;white-space:pre-wrap;">(略)
联系人:(略)n>杜先生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