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火炬管委会、自贸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略)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略)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岗位需求的通知》(闽工信函人事〔(略)〕(略)号),现就开(略)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略)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选拔,协助做好岗位需求征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引进方向和对象
(略)引进生自(略)年实施以来,目前面向国内著名高校重点学科专业的硕士、博士应届毕业生,选拔类别(略)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民营企业类。民营企业类着眼于选拔培养在重点民营企业从事管理、技术等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征集对象(略)内知名民营企业,重点是国家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略)级制造业领航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发展空间大、(略)。(略)委组织部统一选拔引进后,(略)委组织(略)工信厅负责宏观管理,相关民营企业负责日常管理。
二、选拔高校范围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略)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
三、专业要求
符合当年度引进生专业目录,并满足招聘企业所规定专业方向及相关条件(面向企业征集)。
四、选拔流程
配合企业(略)届“校招”安排,预计(略)引进生招聘工作将于(略)年8月左右启动,9(略)委组织部、(略)工信厅会同各企业开展(略)、资格审核、面试等,并确定拟录取人选。为充(略)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选拔考试、体检由用人单位自主组织开展。(略)部门提供的待遇
(一)来闽第1年给予博士8(略)、硕士5(略)奖励补助。
(二)来闽7年内在闽首次购房(含人才公寓)的,在来闽满2年、与相关企业正式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后,给予博士(略)、硕士(略)购房补助。
(三)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认(略)高层次人才,参评国家级、(略)级人才项目,支持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等原则执行。
(四)配偶随迁就业、子女入学等事宜,根据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予以统筹协调。
六、企业提供的待遇
(一)博士、硕士(略)别由用人单位提供不低于(略)(平潭综(略))最(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2倍的薪酬待遇,并作为较为重要的管理、技术岗位的储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
(二)将引进生纳入企业现有的“管培生”等培养序列,为引进生规划更为清晰的职(略)径,包括安排资深行业专家指导、多层次多部门轮岗等方式。
七、管理培养措施
(一)选拔引进前2年,与相应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选拔引进来闽后,企业应结合实际和培养计划,安排多岗位多层次锻炼。
(二)选拔引进2年后,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及以上,且与所在企业继续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相关人选继续纳入引进生管理。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延长1年后再进行考核;延长期考核仍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再纳入引进生管理。
八、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请将博士学位、硕士学位的岗位需求表在7月(略)日前反(略)中小企业处。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略)
(略)大院东(略)室
(略)/p>
附件:1.(略)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岗位需求征集表(硕士)
2.(略)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岗位需求征集表(博士)
3.(略)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选拔高校及专业(参考)
4.(略)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征集(略)届民营企业类引进生岗位需求的通知(闽工信函人事〔(略)〕(略)号)
(略)工业(略)
(略)年7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