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海关(略)室内LED照明灯具改造项目
更正及变更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ZZCNECC(略)C1
(二)原公告的项目名称:中山海关(略)室内LED照明灯具改造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略)年8月4日
二、更正及变更内容
(一)更正及变更原因: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更正及变更
(二)更正内容:
1.原磋商文件第二部(略) 用户需求书 三、(略)要求“(十六)其它要求:本项目采购的LED灯具需符合国家节能产品标准要求(能效标识为一级)。”更正为“(十六)其它要求:本项目采购的LED灯具需符合国家节能产品标准要求,其中LED筒灯需符合具有二级或以上能效标识的国家节能产品标准要求。”
2.原磋商文件第五部(略) 合同书格式 第十条 工量质量标准及保修“2、本项目采购的LED灯具需符合国家节能产品标准要求(能效标识为一级)。”更正为“2、本项目采购的LED灯具需符合国家节能产品标准要求,其中LED筒灯需符合具有二级或以上能效标识的国家节能产品标准要求。”
(三)变更内容:
1.原公告的磋商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变更为“(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注:(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开始受理响应文件。),变更为“(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注:(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3.原公告的开启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变更为“(略)年8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
(四)更正及变更日期:(略)年8月(略)日
其他内容不变。原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及变更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及变更公告为准,本更正及变更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磋商文件为准。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
地址:(略):(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址:(略)1(略)、(略)、(略)卡
联系人:(略)小姐
联系方式:(略)-(略)
(略)
日期:(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