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略)调(略)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略),采购活动竞争充(略)、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移动LED牵引显示屏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公布。
一、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移动LED牵引显示屏
2.交付地址:(略)3.预算经费:移动LED牵引显示屏采购项目预算经费(略)(略)。
4.初步技术参数:户外全彩不低于P5.0,刷新率不低于(略),亮度≥(略),寿命≥(略)小时,屏幕采取双立柱液压式升降,主立柱方管大于或等于(略)*(略)*4MM,带4个支腿,支腿加粗(液压支腿直径大于(略)MM),牢固系数高,屏体举升时将支腿展开,增加屏幕抗风性,抗风大于8级,底盘为专业LED牵引广告专用底盘,做防震隔热处理,外接电源安于车厢裙底板后部,直接使用外接电源即可投入使用,轮胎4只(不低于(略)),车辆地板实施方管加固方便维修,主体内内嵌工具箱以便安防电脑,功放等设备。电脑为国产化品牌,标配(略)G内存和固态硬盘,独立显卡内存不低于8G,配备键盘鼠标和不低于(略).8英寸显示器,车体油漆为烤漆,底漆2层、面漆2层,表面光滑,(略)迷彩涂装,无明(略)机盖内部光滑。
二、采购需求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生产项目所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条件证书,资质齐全,信誉良好。
3.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
4.签订协议后按协议时间和质量要求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并按规定标准完成安装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
2.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投标供应商应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4.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报价)。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此项采购活动。投标单位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视为围标、串标,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6.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招标文件等资料,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向履行本项目所需要的其他人员透露传播项目清单内容。中标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履行协议中关于活动开展期间行为规范、人员信息管理等各类要求。
7.本项目须签订保密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租赁的各类吊装等机械驾驶人员需持有相关资格证。
9.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
四、意见反馈公示期
自发布之日起公示(略)日。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方式:(略)-(略)转(略)(略)
联系人:(略)n>王先生((略))、杨先生((略))
六、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详见附件2),请在公告期内,采取专人书面送达递交我单位或电子(略)方式发至我单位。需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彩色扫描件。以电子(略)方式(略)的,电话沟通后,(略)主题(略) 项目(略)名称;(略)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略)号及联系方式;附件提供意见建议函、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pdf格式),(略)至cgxz(略)(略).com。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略)、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略)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我单位管理部门反馈。
监督热线:(略)-(略)转(略)(略)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公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二)本公示仅为需求公示,不接受(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