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原件的扫描件各一份;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供应商须提供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略)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合法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需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略)
(略)
售价: 0.(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略)-(略)-(略) (略):(略)(北京时间)
(略)
五、开启
时间: (略)-(略)-(略) (略):(略)(北京时间) <(略)采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年8月(略)日(略):(略))前。
2、获取采购文件说明: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略),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略)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略)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6(略)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略)重新(略)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略)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略)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略)采(略)采购促进中小(略)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s:(略).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略)d(略)b-ae8a-4c(略)-9fea-f9f(略)e(略)a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略)
单位地址:(略)1(略)1单(略)房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附件:
JSZC-(略)-(略)ZHY-C(略)-(略)采购文件.doc (略)查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