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规(略)为,加强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伊(略)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伊政办发〔(略)〕(略)号)文件(略)研究决定,现聘请第三方机构对(略)年1月1日 - (略)年(略)月(略)日期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伊(略)妇幼保健院(略)年度财务收支审计服务
2.项目编号:YQFY-(略)-(略)
3.项目地址:(略)4.审计内容:
(1)出具财务管理建议书;
(2)针对(略)年度财务收支管理、预决算管理、内控制度建立与执行、国有(略)采购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开展审计,重点审查会计核算是否规范、及时、准确,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略)。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略)日内提交正式审计报告(含问题清单、(略)改建议及电子数据底稿)。
6.项目预算:人民币4(略),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审计准则及规范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础资质: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略)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所授权书(授权书中须承诺承担执业责任)。
2.项目负责人:(略)责人须为(略)会计师,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人员聘用合同。
3.信用要求: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信誉状况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为准。
4.廉政承诺:供应商不得与妇幼保健院存在关联关系,中标后需签署《廉洁协议》,承诺不向工作人员提供利益输送。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略)资料及投标文件递交事宜
1.(略)资料
(1)企业资格证明文件及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略)明或(略)((略)需附法人或委托人的(略)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略)(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略)),若为(略)支机构投标还需提供总所授权书(复印件(略));
2.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1)所有(略)资料;
(2)项目负责人(略)会计师证书及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或退休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略));
(3)无失信或违法记录声明(可提供开标当(略)站查询截图并(略));
(4)廉政承诺书(承诺与妇幼保健院无关联关系且不进行利益输送);
(5)其他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3.(略)时间:
(1)(略)年8月(略)日起至(略)年8月(略)日上午8:(略) - (略):(略),下午(略):(略) - (略):(略)(节假日除外);
(2)(略)地址:(略)3)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①投标文件需密封完(略),并在密封袋外清晰标注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略),递交至(略)地点;
③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宜
1.本次招(略):(略)等多方面进行评审。
2.招标(略)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3.本次招标对录用企业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标工作全过程:在其中的任何阶段及工作期间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
4.(略)纪检组全程监督:如有违规行为,可向纪检组举报,监督电话(略)-(略)。
伊(略)妇幼保健院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