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 | 3.0T核磁共振招标代理服务 |
采购人 | (略)南(略)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所需中介服务事项 | |
所需服务类型 | (略)招标代理|
服务内容 | 1.按照代理相关规范和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3.0T核磁共振的采购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工作。1.1采购人提供项目相关资料后,代理机构应在3日内出具招标文件,(略)日内完成招标工作(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的情况除外)。 1.2代理机构在招标过程中,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招标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业务指导等服务。代理完成后需提供项目相关资料纸质档及电子档各1份。 |
中介机构要求 | 以采购公告为准 |
其他要求说明 | 1.具备招标代理资格。 2.供应商参与此次投标前已已入(略)代理机构库。 |
服务时限说明 | 自合同签订至3.0T核磁共振采购完成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以项目预算金额作为收费基数,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略)](略)号、国家发改委【(略)】(略)号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略)】(略)号文件规定并结合项目特征进行计费。 |
选取方式 | 择优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略)-(略)-(略) (略):(略):(略) (选取时间到达后不接受(略),建议中介机构至少在选取开始半小时前完成(略)。)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略)南(略)((略)) |
采购需求书(略) | 采购文件NCRMYY-(略).zip |
(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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