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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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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东延以北,市60中以东第十一师养老院1-5层(二次挂牌)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交通运输   新疆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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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查看) 委托,于2025-08-1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乌鲁木齐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租赁位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路东延以北,市60中以东第十一师养老院1-5层(二次挂牌)。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略)建设指(略)租赁位于乌(略)东延以北,(略)中以东第十一师养老院1-5层二次挂牌项目编号N(略)FCZZ(略)-2挂牌起始日期(略)-(略)-(略)挂牌截止日期(略)-(略)-(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牌,最多延长至(略)年8月(略)日。标的概况标的坐落新疆乌(略)东延以北,(略)中以东基本属性标的类型其他所在层数1-5层租赁面积约㎡(略).(略)租赁期限5年租金(略)方式承租方按照“先(略),后使用”的原则,以提前(略)天预交的方式,每年向出租方交纳租金。租金递增方式不递增装修期限装修运营准备期(略)天,免收租金,不在租期内承租押金承租方应按首年成交租金的(略)%向出租方交付承租押金,并于正式移交租赁资产前交清。房屋现状标的状态闲置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否配套、环境、交通、亮点其他情况评估情况评估价(略).(略)评估基准日(略)-(略)租金底价((略))(略).(略)出租方情况基本情况出租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略)建设指(略)联系人:(略)话:(略)出租方承诺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略)(以下简称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新疆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标的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出租,符合民法(略)社会(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3.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如我方作为受托方出租标的资产的,相关委托人、权利人均已对我方出租标的资产的行为进行了充(略)的授权和认可。4.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略)、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产权交易所有权根据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对我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内容予以合理披露,(略)无偿使用披露信息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略)络传播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我方保证披露信息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5.我方已充(略)了解并承诺在资产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新疆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和公告约定履行我方义务。6.如在项目公告或交易期间发生与我方所提交资料不符的情形,我方即刻书面告知新疆产权交易所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7.新疆产权交易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如限期内未回复的,我方自愿按函件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8.如项目出现纠纷情况,我方应积极配合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协商调解工作,并在协商调解无果时及时通过司法途径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承诺、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均由我方承担相应的后果,给交易相关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出租方决策文件《关于十一师养老院项目租赁运营的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特别告知1.本次养老院(略)规划建筑面积为(略)平方米,为地上5层,地下2层,其中地上5层建筑面积为(略).(略)㎡,设计床位(略)张,室内基本服务设施配置到位;地下2层建筑面积为(略).8㎡,负2层为地下车库,规划车位数(略)个,负1层为房屋配套设施,地下2层均为养老院房产的配套,不在本次评估范围内,承租方仅享有(略)个车位使用权。2.本次挂牌租金不含税,相关税费由承租方承担。3.本次租赁房产实测面积与评估面积不一致的以实际交付面积为准,若后期房产(略)了权属证书,以权属证书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作调(略)。4.租赁方案和待签《租赁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待签《租赁合同》为准。意向承租方应重点了解租赁合同全部内容,一经(略)即视为同意按合同内容履行承租义务。5.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一家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价格基础上按加价幅度加价,方为有效报价。6.本次租赁房产尚未(略)权属证书,已(略)规划、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略)消防验收意见书》,(略)《竣工验收报告》及房屋服务设施提升《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出租方己出具相关承诺函,权属归期所有。本次租赁房产所占土地根据用地规划面积为(略).(略)㎡,土地取得方式为划拨,土地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7.意向承租方须自行了解房屋消防、基础设施、安全环保等,(略)前须持双方盖章的《(略)踏勘确认书》《承诺函》原件及(略)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略)并缴纳保证金。8.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在兵团十(略)完成养老机构备案,并按照兵团十一师卫健委要求改造食堂设施,对食(略)划(略),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法定证照。承租方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租赁期间严格遵守民政、消防、卫生等部门监管,确保机构合法合规经营,接受出租方监督。9.项目成交后,承租方负责完成养老院基础设施接入工作,承租方须自行协调解决自来水、电、暖、燃气等基础设施接入问题,确保养老机构正常运营所需的水、电、暖、燃气等基础设施完备,并承担相关费用。(略).项目成交后,承租方须承担安全与适老化改造责任。承租方须加强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投入,提升绿化环境,绿化面积依据养老院建筑面积(略)平方米的(略)%进行实施,完善室内室外适老化设施,全方位保障养老机构安全运营,保持公益属性不变。并承担相关费用。(略).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不代表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略)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略)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略)。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产权争议、质量安全纠纷、合同效力纠纷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略)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无关。(略).其他详见《租赁方案》《资产评估报告》、待签《租赁合同》等备查资料。交易条件资金缴纳方式钱包(略)交易价款(略)方式一次性(略)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提供合法经营证明文(略)中信用信息。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商业纠纷或负面社会影响记录。意向承租方须具有8年以上养老机构或医养结合项目的经营管理经验,已形成标准化管理体系与服务流程。3.意向承租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略)能力,确保租赁期间各项费用的正常(略)及运营资金的稳定。4.意向承租方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近五年内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意向承租方需具备实际的养老机构运营经验,并作出书面承诺,表明将对老龄事业保持长期投入,秉持高度的责任感,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同时,意向承租方应配备专业的运营团队,该团队成员中(略)%以上须持有民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资质证书,具体涵盖养老机构管理、养老护理、消防安全等岗位资格证书。标的交割以现状为准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1.该标的不存在优先权。 2.该标的不接受联合承租;租赁方式为(略)体租赁。 3.租赁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交易所仅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去(略)详查标的后进行(略)登记。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出租项目涉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接受资产出租公告之全部内容,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接受,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要求退租。承租方在成交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出租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最终承租方一经确定,即视为项目成交且租赁合同成立(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履行相关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最终承租方应当按新疆产权交易所的提示签署成交确认书。确定最终承租方的方式:(1)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需在(略)进行有效报价(须在挂牌价格基础上按加价幅度加价方为有效报价),则由该意向承租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成交价根据挂牌底价与有效报价孰高确定。(2)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略)络竞价方式由最高报价者作为最终承租方成交,成交价为最高报价金额。 5.本项目最终成交价仅为首年租金价格,租赁期内其余年限租金应当按《租赁方案》约定执行。 6.最终承租方须在报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略)除已缴纳保证金之外的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 7.移交标的:承租方应自全额(略)首期租金及交易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共同(略)资产移交手续,出租方有特殊要求或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合同文本、不(略)或未按期(略)租金及交易费用,视作承租方单方违约解除租赁合同并放弃承租标的,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物并再次出租,且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再次出租成交金额的差值的权利。 9.交易双方在履约过程中对部(略)租赁标的产生争议应就该争议部(略)协商解决,其余部(略)继续履行。若合同部(略)内容被撤销、解除或认定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内容的效力。 (略).承租方交易费用:承租方应当向交易所缴纳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竞价)服务费、交易鉴证费,具体按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租赁项目以首年成交租金(按(略)个月计算,不包含任何形式的租金减免)为计费依据。 (略).若最终承租方未能按交易规则、公告或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略)租金、缴纳交易费用、配合(略)资产移交、与出租方签订书面合同文本等义务,逾期履行超过(略)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将标的资产重新挂牌出租。交易指南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略)((略)www.(略).c(略)会员(略)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略)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略)、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略)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略)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略)展示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略)截止之日止,工作日展示时间为(略):(略)-(略):(略),(略):(略)-(略):(略),非工作日不安排展示。展示地址:(略)需要预约。注意事项:1.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表格、文字等描述信息仅供参考,意向承租方应在标的展示期间进行(略)查勘,并完成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如有必要可委托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完成,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2.意向承租方须严格遵守标的展示(略)踏勘有关组织纪律规则和安全防护等要求,否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意向承租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对标的资产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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