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厦工信规〔(略)〕1号)中“服务商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现开展第二批数字化转型服务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为推(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略)建设,(略)电子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耗材制造三个细(略)行业(以下简称“细(略)行业”),择优遴选数字化服务商,提供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二、遴选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运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未被相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申报单位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安全、数据安全等)、环保事故;
(三)申报单位能准确理解并运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略)年版)》等文件,熟悉中小企业业务特点和数字化转型需求,拥有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本地服务能力,技术团队健全稳定,专业服务能力强,拥有细(略)行业服务经验的数字化转型相关技术人员,具备完善的售前和售后服务能力;
(五)申报单位承诺能结合细(略)行业共性痛点和试点企业个性需求,为改造企业提供“一企一策”解决方案,并以优惠价格((略)面同类产品平均价格)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数字化产品或服务;
(六)具有细(略)行业特色解决方案及案例的重点支持。
三、遴选程序
(一)服务商申报
请有意向申报的服务商企业于(略)年8月(略)日(略):(略)https:(略).cn/home中“服务商申报”模块,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略)相关佐证材料。
(二)专家评审
厦(略)将对各单位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组织专家进行价格评审,部(略)产品及价格存疑处将联系服务商及时补充佐证材料。
(三)结果公布
经专家评审形成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及产品价格建议名单,按相关程序审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第二批数字化改造服务商名单。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略),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1)。
(二)结合全国中小企(略)最新发布的适用场景表(附件2),并结合服务商过往服务产品价格,填写“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备案表”(附件3),提供申报产品模块(略)间、让利承诺等信息。
(三)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略)部级及以上相关资质或荣誉的证明材料等)。
(四)承诺书(附件4,需(略))。
五、申报说明
(一)已入选并完成价格备案的试点服务商((略)家,名单可见:https:(略).cn/supply-demand/digital-service-providers-list),无需重复申报。
(二)各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必须完(略)、真实、合规,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
(三)各服务商申报的产品应适配本次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所需,满足“小快轻准”应用场景。服务商产品价格应满足申报时承诺的价格、增值服务等让利情况,原则上(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提供的产品价格应符合申报产品(略)间。
(四)(略)数字化服务商,将按照《(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略)数字化服务商服务能力评价指引(试行)》统一培育管理。原则上,试点企业应(略)公布的(略)数字化服务商开展改造服务。
(五)(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略)工作至(略)年3月(略)日截止,本批数字化服务商遴选结束后,原则上不再新增遴选。
联系方式:中小企业处 (略)
附件:1.(略)数字化服务商申报书
2.适用场景表
3.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备案表
4.承诺书
(略)工业(略)
(略)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