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潭数智岛及周边配套项目企业征收搬迁补偿评估机构公开邀请公告
为推进欧潭数智岛及周边配套项目涉及合法企业的征收搬迁补偿工作,公平合理确定补偿金额,须要对该项目合法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资产等价值进行评估。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五条之规定,征收实施单位拟公开选定该项目涉及企业征收搬迁补偿评估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
(一)符合资质要求的资产价格评估机构自愿(略)。
(二)征收实施单位将已(略)且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名册进行公告。
(三)被征收企业和征收实施单位共同协商从名册中选择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该被征收企业的评估机构。若个别被征收企业未按规定选定评估机构,则依法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一家资产评估机构,作为该被征迁企业的评估机构。
(四)征收搬迁实施单位公布被征收人选定或者通过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的资产评估机构。
二、评估机构(略)的资格要求
1.评估机构应当具有资产评估资质;
2.(略)登记(略)的独立法人评估机构;
3.从事过土地房屋征收相关评估工作、信用良好,(略)前三年没有收到过行政处罚等;
4.有能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评估工作的评估师及其他业务人员,并服从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工作安排。
三、评估机构(略)程序
(一)评估机构(略)须提供的资料
1.质量承诺书(原件);
2.机构简介(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略)域租赁合同和办公照片);
4.机构资格文件(复印件);
5.项目拟派评估师名单及资质证书、(略)(复印件)信息;
6.曾接受的拆迁评估委托合同一份(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略)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
8.(略)(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略)(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的须要提供)。
(二)其他要求
1.评估机构须委派3名以上评估师加其他工作人员组成服务组专门服务欧潭数智岛及周边配套项目资产评估工作,由(略)评估师担任组长,该(略)评估师须(略)进行踏勘,(略)踏勘照片作为评估报告附件,评估报告(略)评估师需与(略)踏勘评估师一致。
2.评(略)有固定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略)材(略)照片及租赁合同,征收实施单位将随机抽选进行(略)核实,如提供虚假办公场所地址,一经查实,不得承接本项目。
(三)(略)资料的审查
上述列明为复印件的资料应加盖机构公章并标注与原件相符后装订成册,(略)时须提供原件(略)审核。不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或不按要求提供(略)资料的,不受理(略)。
(四)(略)时间
(略)年8月8日至(略)年8月(略)日下午(略)时截止。受理登记时间:工作日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
(五)(略)地点
赣州蓉江(略)工作组(地址:(略)联系人:(略)p>
(六)联系电话:(略)-(略)
赣州蓉江(略)工作组
(略)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