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特发布以下公告:
一、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地址:(略)t-indent:(略)px;line-height:(略)px;">本项目总投资(略),年产两(略)套配重及结构件。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p>
通讯地址:(略)t-indent:(略)px;line-height:(略)px;">联系电话:(略)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p>
通信地址:(略)2栋(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接受委(略)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开展工作→进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略)析→公众参与→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及减缓措施→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环境影响评价(略)的产污环节和排污量,预测污染的影响状况,评价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根据项目的概况提出相应的监控管理计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公众参与说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是否了解本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正常生产后会对您的生产及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不利或有利);
·您认为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本项目对当地的经济是否起到推动作用;
·您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要求。
(略)络链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略)年8月(略)日~(略)日(共(略)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您可以通过电话、(略)或电子(略)等多种形式与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联系;也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并(略)至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略)的方式进行参与,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下方链接(略)。
链接:https:(略).com/s/1uiq7-gjxnrr3u2qqsdr-6a?pwd=n6do
提取码:n6do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略)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