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飞机噪声监(略)长沙黄花国际机场(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机场飞机噪声监测与评价项目,投资金额约为(略).6(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对长沙机场运营期间,周围民用航空器噪声进行监测与评价,确定长沙机场周围噪声敏感目标、计算出各测点的实测计权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值、绘制噪声现状等值线图。
1.2建设地址:(略)indent: 2em; text-align: justify;">1.3服务期限:正常监测天气条件下,服务期(略)个日历日/次,监测工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次。
1.4招标范围:实施两次机场飞机噪声监测与评价工作,每次提交成果资料时间:完成监测工作后(略)个日历日内提交,第二次噪声监测工作计划结合T3(略)建设进度实施(如已建设完成第二次不予实施)。每次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一)噪声监测设备的布设。需根据已知的噪声敏感点目标,初步复核并实地踏勘后确定噪声监测设备的具体布设位置。
(二)机场噪声现状监测。根据《机场周围飞机噪声测量方法》(GB(略)-(略))在长沙机场的一个航班周期内,(略)别在不少于(略)个噪声敏感点目标,监测不同机型起飞、降落时的最大A声级及其持续时间,以不少于(略)种机型(每种机型测量的起、降状态不少于3次),计算出计权有效连续感觉噪声级LWECPN值,并(略)析监测结果提供监测数据。
(三)绘制/更新噪声现状等值线图。根据噪声监测数据成果,更新飞机噪声等值线图,出具噪声监测(略)析报告。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略),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或单位,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事业单位需要具备法人证书),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由检验检测机构认定的噪声监测资质证书或机场噪声监测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略)年8月~投标截止日内)至少具备1个噪声监测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签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若合同无法体现的服务内容,则需提供可证明的有效材料)
2.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的((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4信誉要求:(1)依法纳税及(略),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或“湖南信用”或“(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略)站查询截图)(3)(略)及(略)“不诚信名单”且在准入影响期内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如有虚假视为无效投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2.5人员要求:若由授权代表参与投标,则被授权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法定代表人(略)(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略)复印件)及近一年内((略)年8月至(略)年7月;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以来的)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略)。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略)明或(略)(附法定代表人(略)明)、本人(略)原件以及(略)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于(略)年 8 月 (略) 日至(略)年 8 月 (略) 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略)至(略)时(略),(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下同)(略)((略)1栋(略))(略)并(略),②(略)招标文件,将法定代表人(略)明或(略)(附法定代表人(略)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略)文件(略)/份,售后不退。注:(略)须明确“项目(略)\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项,否则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略)年 9 月 3 日(略) 时(略)(北京时间)。 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5.2递交方式: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略)开标室((略)1栋(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略)、中国(略)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招(略)
地址:(略) 2em; text-align: justify;">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1栋(略)
联系人:(略)闻泽、黄鸿麒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