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的
公告
((略))臻远建设破管字第(略)号
<(略)债权人、债务人:(略)n><(略)(以下简称“债务人”)(略)于
(略)年
(略)月
(略)日作出(
(略))陕
(略)鉴破
(略)号决定书,指定(略)(以下简称(略)破产清算一案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的履行了管理人职责,管理人经初步审查并将债权审查结果告知已经申报的债权人及债务人确认(略)对管理人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认的债权予以裁定确认。
一、债权申报情况
为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通过短信、邮寄方式等方式向已知债权人(略)了债权申报资料,在全国企业(略)发布了债权申报的公告。
截至(略)年(略)月(略)日,管理人收到(略)户债权人申报(略)笔债权,申报债权合计金额(略)(略)(略)。
二、债权审核情况
(一)债权初审情况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对申报的债权登记造册,并制作了债权表,经管理人审查,具体债权初审情况如下:
(略)、普通债权
认定普通债权(略)笔,债权金额为(略)(略)。
(略)、税款债权
认定税款债权(略)笔,债权金额为(略).(略)(略)。
(二)债权人会议核查情况
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将编制的《债权表》已经提交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如债权人、债务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略)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八条规定在债权人会议(略)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或依约申请仲裁。
上述债权表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的法定期限内,债权人、债务人均未向管理人提出(略)或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债权确认的立案文书。
(略)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
鉴于以上情况,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八条第(略)对无异议的债权(详见附件无异议债权表)依法裁定确认。
四、异议的处理
债权人、债务人如对无异议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债权确认之诉或申请仲裁,未在前述期间内提起债权确认之诉或依约申请仲裁的,视为无异议。对无异(略)依法裁定确认。如异议人起诉或申请仲裁,应于(略)日内书面告知管理人;未按时告知而生损害的,异议人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无异议债权表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