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妥善保管并移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
(三) 提交已知债权人名册清单及相关证据;
(四) 配合清算组工作,完成清算组交办事项;
(五)
有关(略)的法定代表人和中广天宇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清算工作的(略)的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二、有关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违反法定职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1.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未完全履(略)的发起人和负有监督股东履行出资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等,对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2.<(略)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略)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董事(略)职务(略)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予以追回。
(二)司法责任
1.拒不向清算组移交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略)强制执行。
2.
(三)刑事责任<(略)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管、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不履行职责,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常见的犯罪罪名:
1.(略)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略)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资金百(略)之二以上百(略)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略)、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还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略)、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4.<(略)、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略)、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略)以上二十(略)以下罚金。
5.【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略)以上二十(略)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略)清算组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