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略)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文件(GDYJYPDL(略))》(以下简称《采购文件》)有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就开展(略)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以下简称本次接续集采)(略)报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价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星期四)上午9:(略)时至(略):(略)时止(北京时间)。
二、报价方式
请本次接续集采合格申报产品(见附件)的相关企业在规定报价时间内使用(略)证书(略)址:https:(略).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报价-(略)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项目”进行(略)报价。
三、报价要求
(一)企业报价以申报品规最小计量单位(指单片/单粒/单袋/单包/单支/单瓶/单帖/单枚/单桶等)作为申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略)),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报价为0的视为无效报价。
(二)保儿安颗粒、化痔胶囊/栓、清热消炎宁胶囊/片/软胶囊,以申报品规的日均费用(计算公式:申报品规日均费用=申报品规最小计量单位价格×申报品规日均用量)作为申报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略)),价格单位为(略)/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4位)。报价为0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申报品规最小计量单位价格为申报企业的实际供应价,应包括税费、配送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四)申报品规报价P≤P1和本企业最低价格/最低日均费用两者低值的视为有效报价,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其他品规的价格按申报品规的报价差比计算。同企业同品种未过评申报品规报价的“单位可比价”须小于等于过评申报品规报价的“单位可比价”。
(五)具体产品的报价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部(略)第三点“企业报价”有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
(一)每个申报品规只有一次报价机会,报价提交后不得修改,请企业谨慎报价。
(二)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或报错价的,报价结束后不得补报或修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三)本次接续集采所涉药品差比价关系参照现有规则,其中:同品种的口服溶液剂和糖浆剂、滴剂和混悬滴剂、缓释(控释)片和缓释(控释)胶囊、喷雾剂和气雾剂,各自剂型之间差比价的比值系数为1。
(四)各企业在报价前可(略),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管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示价格信息-药品价格信息-(略)常见病慢性病药品接续采购项目”查看本企业(略)产品相关价格等信息,提前做好报价准备。
(五)建议各企业在报价前预先做好报价信息列表,除方便核对报价信息外,还可避免当天报价出错。
(六)各企业须安排熟悉计算机和药品价格的专业人(略)速达标,挑选硬件性能好的计算机用于正式报价,不要在报价过程中频繁更换计算机,并需排除病毒及其他有害(略)的干扰,建议保持与模拟成功报价所采用的硬(略)一致。
(七)各企业须认真检查(略)是否正常,尽量备份多张(略),并确保(略)所需各种(略)、控件已正确安装(略)操作。
(八(略)时请核查本企业报价产品是否齐全完(略)。
(九)本次报价已采取严格加密措施,建议各企业尽早提交(略)络使用高峰期,预留足够的时间处理突发问题。(略)络使用高峰期,如果企业未报价、漏报、提交不成功或报错价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五、服务与支持
(一(略)客服;
(二)咨询电话:(略)-(略),(略)-(略)(工作日:8:(略)-(略):(略) ,(略):(略)-(略):(略));
(三)(略)相关问题,请拨打服务热线(略)-(略),或者联系QQ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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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