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略)幼儿园
(略)年度学园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幼儿学习与活动环境,保障学园每月各类活动的氛围感与仪式感营造,广告制作服务已纳入学园常规保障工作范畴。经学园领导班子重要事项集体议事会议审议通过,现启动(略)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工作,择优选取合格供应商提供相关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晋(略)幼儿园(略)年度学园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略)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项目预算:据实结算,年度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略)(大写:(略));
4.服务内容:学园(略)年度学园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包括线下物料制作、环境氛围类广告制作等,实际以学园具体广告制作需求为准。具体详见附件一《报价清单》;
5.中标规则: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本次广告制作服务中标供应商(报价含物料、制作、安装、服务等相关费用)。
二、项目核心要求
1.中标供应商须与学园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比选报价提供广告制作和服务,结算时以实际发生且验收合格为准。
2.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略)。供应商根据学园需求完成制作、配送、安装及服务后,提交验收合格证明及结算资料,学园审核无误后(略)对应款项。
3.合同终止情形:①年度服务费用累计达到6(略)时,合同自动终止;②服务期限届满,合同自动终止。合同终止后,学园将重新组织比选。
4.政策适配性:若本次比选相关要求与国家、(略)、(略)最新政策规定不符,学园有权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提前终止合同,并重新开展比选或采购工作,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按合同约定处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略).持有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类别;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专业服务能力;
4.近(略)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允许转包或违法(略)包。
四、比选须知
1.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按本公告要求完(略)提交比选材料,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比选申请。
2.本次比选需至少3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若参与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本次比选无效,学园将重新组织比选。
3.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略)及比选材料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五、比选流程及办法
1.比选组织:学园成立专项比选小组,负责本次比选的评审、结果确定等工作,比选过程全程公开,接受学园监督小组监督。
2.评审方式:(略)集中评审,比选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比选材料完(略)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启(略)。
3.中标原则: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在供应商所报材料、规格参数、质量标准均符合学园要求(或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报价合计金额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由比选小组通过(略)随机摇号方式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
六、需提交的比选材料清单(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附件一《报价明细单》(按指定格式填写,报价大小写须一致,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3.附件二《服务承诺函》(需承诺材料质量、服务响应时间、售后保障等内容);
4.附件三《诚信书面声明》(声明近(略)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行为,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等);
5.法定代表人(略)明及授权材料;
6.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比选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及复印件;
7.委托代理人参与比选的,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略)的《(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代理人(略)原件及复印件;
(略).所有比选材料需装订成册,装入密封信封,信封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注明“晋(略)幼儿园(略)年度学园广告制作服务项目比选材料”“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略)年度学园广告制作服务项目比选材料二维码(详见附件)
七、预(略)及材料递交要求
1.预(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略)(北京时间);
2.预(略)方式:扫描下方预(略)二维码提交(略)信息,同时(略)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广告制作相关类别);未按要求预(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略)年度学园广告制作服务项目公开比选(略)二维码(详见附件)
3.比选材料递交时间:(略)年(略)月(略)日1(略):(略)(北京时间)
4.比选材料递交地点:晋(略)幼儿园3(略)多媒体室;
5.注意事项:比选材料由供应商(略)递交,不接受邮寄、快递等方式;递交材料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略)签到确认。
八、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略)年(略)月(略)日1(略):(略)-1(略):(略)5(北京时间),逾期未递交材料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
2.比选地址:(略)3(略)多媒体室;
3.参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略)原件到场参与比选,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九、联系方式
比选咨询联系人:(略)老师
咨询电话:(略)、(略)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不含节假日)
十、其他说明
1.学园对本次比选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若有补充说明或变更,将通过电话通知已预(略)的供应商;
2.供应商参与本次比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