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该项目请拨打:400-006-6655
(同时提供 标书代写、信用评级、
ISO证书办理、大数据等服务)
招标代理公司(
立即查看)
受业主单位(
立即查看)
委托,于
2025-12-1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南宁金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广西容县志煌商贸有限公司等12笔债权转让项目[GXCQJY25-1126(2)]。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转(略)址:https:(略).cn#projectDetail(略)d(略)b(略)c2c7dc(略)c.html(略)持有的(略)公司等(略)笔债权转让项目
项目编号(略)(2)挂牌价格(略),(略),(略).(略)挂牌起始日期(略)年(略)月(略)日挂牌截止日期(略)年(略)月(略)日挂牌公告期(略)个工作日是否涉及优先权否
资产概况本次(略)持有的(略)公司等(略)笔债权转让项目,详细情况如下:截至资产价值(略)析基准日(略)年(略)月(略)日,标的债权金额合计(略),(略),(略).(略)(大写:人民币(略)),其中本金余额(略),(略),(略).(略)(大写:人民币(略)),利息余额(略),(略),(略).(略)(大写:人民币(略))。以上信(略)判决等有关资料为准。具体情况请意向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对标的进行充(略)了解和风险预估并自愿全部接受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标的详细资料(略)(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一、转让方承诺转让方拟转让持有的标的债权资产,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债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债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债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债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债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申请及承诺书》及
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略)、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略)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二、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基本情况(略)地(住所)(略)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略)B(略)号 负责人授权代表(略)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略)服务业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略)MA5P2N5L6P经营规模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
资格条件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略),(略),(略).(略)价款(略)方式一次性付款。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略)通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付清交易服务费(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优先转为交易服务费,保证金不足以交纳交易服务费的,须补足余款)。2.受让方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略)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债权转让相关合同或协议。3.本次挂牌转让事项成交价款以场外结算的方式进行,转让价款可直接由受让方(略)给转让方。4.债权转让相关合同或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略)成交价款。本次债权成交价款通过转让方指定账户结算,账户信息如(略)开户行:招商
银行南宁(略)行营业部账户:(略).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略)手续,并在(略)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6.受让方保证交易价款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为依法可支配的财产,不涉及洗钱、恐怖融资、毒品犯罪、黑社会犯罪、贪污贿赂等违法犯罪活动;受让方取得成交资格后须积极配合转让方进行反洗钱工作,按照转让方要求提供(略)明等反洗钱审查工作所需材料;受让方知悉并完全理解,若转让方在反洗钱工作中发现受让方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犯罪的,转让方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并有权取消受让方的成交资格或解除债权转让协议等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
信誉良好,能够(略)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并承担(略)该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2.受让方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略)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略)手续,并在(略)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5.接受联合体受让。6.除国家公务员、
金融监管机构(略)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
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略)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
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债务人和担保人;被列入反恐、反洗钱黑名单的人员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竞价标的的主体等不得作为受让方以外,其他社会投资者(含机构或个人)均可参与受让。受让申请所需提交材料一、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2.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略); 3.非法人组织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及主要负责人(略); 4.(略)及委托代理人(略); 5.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二、自然人: 1.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2.(略)明文件; 3.(略)及委托代理人(略)(如有); 4.挂牌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注:1.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略)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加按手印(自然人)的复印件。2(略)站公告提供的(略)地址进行(略),将上述(略)材料扫描(略)。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风险披露:1.受让方受让标的后,由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限制,导致受让方能够行使的标的债权数额可能小于本公告(含附件)中列明的标的债权数额。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1)《关于审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发[(略)](略)号):受让方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利息的计算基数应当以原借款合同本金为准;受让方向国有企业债务人主张不良债权受让(略)不予支持。其中,国有企业债务人包括国有独资、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略)法人、自然人。(2)《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3)《关于印发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的通知》(银发[(略)](略)号)相关规定。2.在受让方受让后,对该标的债权在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3.在受让方受让后,受让方可能无法享有转让方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4.转让方此次系对标的债权进行现状转让,在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本次交易所述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5.受让方需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转让方转让给受让方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以至于受让方预期利益无法实现。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1)与挂牌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和或担保人和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2)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已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因其他原因已部(略)消灭或不能被强制执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或公告中有关债权催收的内容不能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3)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与标的债权相关的所有反担保合同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合法、无效的情形;标的债权的反担保措施如涉及抵(质)押的,可能存在未(略)抵(质)押登记;标的债权的反担保保证合同可能存在未在保证期间内主张保证责任的情形;(4)标的债权可能存在银行未能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而保证人仍履行保证责任,导致标的债权受让人无法取得向借款人等相关方的反担保保证人、抵(质)押人、其他债务人等进行追偿的风险;(5)挂牌标的债权文件对于标的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略)、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6)担保合同可能存在约定主债权未经担保人同意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7)担保物、抵债资产可能发生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费、无相关权属证明、无法(略)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丧失使用价值或其他减损担保物、抵债资产价值的相关情形;(8)涉诉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可能存在执行回转等诉讼风险;(9)挂牌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欠缴各种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司法费用的情形;((略))同一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存在部(略)转让给转让方,部(略)未转让的情形,处置主债务人、反担保人等人财产(包括但(略)络资金、股票、基金、车辆、不动产等)所得款项,原债权人要求应当优先清偿原债权人应收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代偿款、担保费、代垫款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届时按照原债权人的书面指示(无论该等指示是原债权人直接向转让方发出,或是原债权人向意向受让方发出,或是转让方按照原债权人的指示向意向受让方发出),不提出任何异议、不提出任何抗辩地,将原债权人要求的金额,(略)至原债权人或其指定第三方;((略))原债权人转让给转让方的债权涉及已设定原债权人为权利人的最高额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的,且转让方受让的债权仅为最高额项下其中部(略)的,则处置已(略)登记或未(略)登记但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抵押物、质押物等反担保物所得款项,意向受让方同意与原债权人双方按债权比例进行(略)配或预留(未代偿的按在保余额暂定债权额预留,如未发生代偿或代偿金额低于预留金额,则剩余部(略)配给意向受让方);((略))原债权人的代偿款,可能因原债权人与债权人银行未签订合法有效的保证合同,而无需代偿,或即使存在保证合同,但代偿金额与保证合同的约定不一致,导致标的债权受让人无法取得向借款人等相关方的反担保保证人、抵(质)押人、其他债务人等进行追偿的风险。6.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中可能存在的能够追究转让方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7.意向受让方如受让转让标的则必须放弃并承诺在其与后手签署的协议中要求后手也放弃标的债权(略)及其有关部门任何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保证不对外披露及做出有损于中国外债偿还信誉的行为。8.可能存在着挂牌期内转让方提前终止挂牌撤回转让的情形,撤回挂牌的,转让方同意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不得(略)任何法律责任。9.转让方已经就挂牌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完成了充(略)的披露和说明,转让成交后,转让方不再就挂牌标的的来源、瑕疵和风险的披露和说明承担任何责任,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略).若出现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债权转让协议后受让方违约,未按期(略)资产成交价款的,转让方可另行对标的进行再次公开处置,再次公开处置的成交价款低于本次公开处置成交价款的,本次成交价款与再次处置成交价格的差额部(略)由本次成交的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有权就该部(略)差额向本次成交受让方另行主张赔偿责任。(略).意向受让方需仔细阅读(略)揭示的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转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风险提示: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前应仔细阅读本信息公告等中的有关材料,对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对标的进行充(略)了解和风险预估。一旦参与交易((略))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略)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略)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保证金详细情况交纳金额(略)交纳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略)交纳注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