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略)项目管理(二次征集) 征集公告
1.征集条件
本项目 福(略)项目管理(二次征集)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略)国家粮食和(略)福建(略) ,建设资金来自 全额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略)% ,征集人(略)国家粮食和(略)福建(略) 。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项目管理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略)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筑物、构筑(略)等。
2.3 本次(略)总投资额:约(略)
2.4征集范围:福建某项目项目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全过程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略)调度会议,配合各级各部门督导检查,以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1)前期工作阶段:参与(略)项目用地、规划、人防、地震、环评、消防、安评、职业健康、水土保持、林木砍伐、安全防范、绿(略)项目手续;设计管理、招投标管理阶段工作内容:参与初步设计审查、设备材料选购,参与施工图设(略)量清单及招投标控制价编制等工作;(略)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消防、园林绿化、(略)政等手续;督促设计单位、所有施工单位(略)备案手(略)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协助制定投资计划、用款计划。
(2)项目建设实施阶段: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质量、进度、安全、(略)建设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严格信息、合同管理,协调各方关系。
(3)竣工验收阶段:(略)中间验收、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资产交付等。协助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编制。
(4)项目后期:上(略)项目的每一次审计。
2.5 服务期:
自收到招标人的书面进场通知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3.征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略)。
3.2财务要求:提供近(略)年((略)-(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不得将与其(略)或参股关联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作为自身企业的(略)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略)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3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略)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略)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略)http:(略).cn查询结果为准);
征集申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
征集申请人近五年((略)年(略)月(略)日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石油化工项目管理业绩且满足总罐容不低于(略)立方米或单个罐容<油罐>不低于1(略)立方米。征集申请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投资规模页、双方盖章页)证明材料。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核心内容,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加以佐证,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3.5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3.5.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略)师(投资)(略)师或石油化工专业一级(略)建造师。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本人有效(略)执业证书的(略)单位和本单位连续(略)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记录为准)。
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略)执业资格证((略)单位为征集申请人)、(略)、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证明(且期限须包含 (略) 年 6 月至 (略) 年 (略) 月)的复印件。
3.5.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近五年((略)年(略)月(略)日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1个石油化工项目管理业绩的项目负责人,且业绩满足总罐容不低于(略)立方米或单个罐容<油罐>不低于1(略)立方米。征集申请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投资规模页、双方盖章页)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信息。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核心内容,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加以佐证,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3.5.3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征集申请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7征集申请人具备保密办公的基本设施条件,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须在有效期内且(略)单位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证明,否则不接受参与本次征集项目。
3.9本次征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略)本项目第一次征集入围的供应商无须参与第二次征集。
4.征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征集活动的申请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略)征集文件。
征集文件费用:0(略)。
征集申请人(略)中(略)(ebid.sinochemitc.com)支(略)使用费(略)项目编号:(略)上(略)(免费),完成缴费手续后,可在中(略)《征集文件》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中(略)技术支持联系电话:(略)-(略)。
5.征集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略):(略)(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资料将不予接收。
5.2递交方式: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略)明和(略)原件)或授权代表(携(略)和(略)原件)(略)递交征集响应文件,由征集代理机构签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需纸质文件递交。
5.3递交地址:福建(略)4(略)((略)号)开标室(四) 。接收征集响应文件联系人:(略)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同时在漳(略)、中国(略)发布。
7.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粮食和(略)福建(略)
项目联系人:(略)/p>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zl招标代理签章
项目联系人:(略)化项目经理(略)
联系方式:(略)
地址:(略)1(略)-5至(略)层(略)内(略)层。
7.3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监督人:(略)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