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
项目编号:JH(略)-(略)-(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葫(略)生活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略)-(略)-(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开标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略)
更正日期:(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三、其他补充事(略)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请(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略)关于(略)的操作手册”(略)供应商操作手册”(略)采购数字认证和(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略)相关手续,因未(略)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略)投标(响应)文件外,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略)至参加磋商会并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略)中(略)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略)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略)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略)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略)数字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可(略)解密也可进行远程解密,解密时间: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略)钟止。采购
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四)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略)文件或投标(响应)
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五)供应商应随时(略)公告信息,并及时
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住房和(略)
地 址:(略)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 址:(略)海辰(略)-(略)B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