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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常熟市2025B-014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 咨询本项目

采购与招标网 发布时间:2026-04-17 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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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公司(立即注册查看) 受业主单位(立即注册查看) 委托,于2026-04-17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新建常熟市2025B-014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新(略)B-(略)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项目名称)新(略)B-(略)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标(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略)B-(略)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常熟高新技(略)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略)投资项目备案证、常高管投备((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略),招标人为常熟昆承(略)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略)%国有资金。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略)B-(略)号地块住宅用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略)总承包(略)具(略)的招标事宜。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址:(略)2.1.2建设(略)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略)宽度长度等)项目用地面积约(略)平方米,容积率1.(略)-1.(略)(不包括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略)%,绿地率≥(略)%,(略)米<建筑最高高度≤(略)米,单跨最大跨度<(略)米,铺设雨污水管最大管径<(略)mm(具体详见红线图)。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额约(略).(略)(其中红(略)投资额约(略).(略)),含设计费、材料设备采购费、施工费。2.1.4总工期要求:(略)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施工开工日期:(略)年(略)竣工日期:(略)年(略)月(略)日2.1.5质量要求:合格2.1.6其他:建设内容包括设计、采购、施工,为EP(略)。主要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略)、(略)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设计范围:完成包括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相关的设计协调及专家评审费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2)施工质量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及管理、竣工试验、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略)保修等工作,(略)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全面负责。符合现行(略)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3)采购质量要求:包含货物及材料采购及管理,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并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4)其他:中标人需负责并委派专人确保施工各阶段的报批、评审、验收通过。招标范围内的各(略),具体按招标人要求编制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准。如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再实施某部(略)内容或者施工图不包含某部(略)内容时,相应费用在结算时扣除,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形式的补偿。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可与专业(略)包单位签订专业(略)包合同,并做好施工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略)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等实施对项目施工的总管理、总协调、总验收、总交付。2.2招标范围:设计、大型土石方、基坑围护、桩基、土建、钢结构、水电、防水、外墙保温、装饰、幕墙、暖通、消防、智能化、室外配套、绿化景观、(略)及相关材料设备采购。2.3是否属于(略):?否□是2.3.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否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标段(略)体面向中小企业。□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本标段以(略)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大企业投标的,须将%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略)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3.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申请人资质条件:(1)申请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a.设计资(略)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略))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略)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和(略)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3)其他要求:。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略)建设类(略)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资格之一:①(略)建筑师或②勘(略)师或③(略)建造师或(略)师;□(略)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略)执业资格的)。(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不(略)项(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c.总承(略)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承(略)担任公司董(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略)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3.4业绩要求:(1)申请人:(略)日以来,承担(略)相类似的设计(略)总承包业(略)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完成)过(略)造价为(略)(或以上)(略)总承包业绩;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完成)过(略)造价为(略)(或以上)(略)的设计业绩;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承担(完成)过(略)造价为(略)(或以上)(略)的施工总承包业绩。(2)总承包项目经理: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承担过类(略)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略)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申请(略)总承包项目(略)总承包项目经理时承担(完成)过(略)造价为(略)(或以上)的(略);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申请(略)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时承担(完成)过(略)造价为(略)(或以上)的(略);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申请(略)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负责人时承担(完成)过(略)造价为(略)(或以上)的(略);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申请(略)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略)师时承担(完成)过(略)造价为(略)(或以上)的(略)。注: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除法律法规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3.5申请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近(略)年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企(略)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略)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2)近(略)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略)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近(略)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略)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略)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4)其他:3.6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3.7.1须(略)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略))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和具(略)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及(略)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3.7.2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3.7.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7.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略)总承包(略)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8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略)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略)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略)〕(略)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3.8.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3.8.2以(略)包形式预留的,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项目(略)包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略)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是否采用评定(略)离:?是□否6.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获取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6.3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略)”(略)“(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略)”:苏(略)。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略)“(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7.3逾期递交到指定“(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略)将予以拒收。8.投标文件的递交8.1投标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略)“(略)”,递交投标文件。8.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8.3逾期递交到指定“(略)”的投标文件,“(略)”将拒绝接收。9.其他要求或说明9.1企业可以使用(略)通过“(略)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略),在[招(略)]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略)-交易文件(略)]页面上(略)招标信息。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略)公共资源交(略)”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略)的通知公告《关(略)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略)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9.3(略)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略)介质(略)证书或移动(略)证书(介质(略)包括江苏数科(略)(原国信(略))或CF(略),持这两种介质(略)的单位无需重新(略)),具体详见苏(略)“通知公告”栏中关(略)统一主体库的通知。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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