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略)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略)〕8号)、《(略)自然资源厅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略)项(略)改销号情况的验收意见》要求,(略)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略)项(略)改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略)改任务内容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略)项:(略)《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要求,已有的山石资源开采矿山(略)年年底前全部建成绿色矿山,但(略)年年底绿色矿山实际建成率仅为(略)%。
(略)相关情况:(略)无山石资源,主要矿山为地热矿山。截至(略)年(略)绿色矿山建设基数(具备绿色矿山建设条件的矿山数量)(略)个,其中大型(略)个、中型(略)个、小型(略)个。
二、(略)改目标及完成情况
到(略)年年底前,大、中、小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略)别达到(略)%、(略)%、(略)%或绿色矿山建成率(略)体达到(略)%。目前,(略)绿色矿山建成率(略)体达到(略).(略)%。
三、(略)改措施及具体落实情况
(二)严格核查,提升质量。(略)率先出台地热绿色矿山建设评价规范地方标准,指导地热矿山(略)清扫、(略)设备、换热器、标识牌等方式进行升级改造,最终达到“(略)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略)和谐化”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三)动态管理,优化提升。按照矿产督察及《(略)自(略)关于开展(略)年度绿色矿山实地抽查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略)督察、抽查核查方式,(略)内已(略)的邱集煤矿、赵官煤矿进行抽查核查,2个矿山均符合绿色矿山保留条件。
四、销号验收情况
(略)年(略)月(略)日,(略)自然资源厅报送销号验收报告;同日,(略)自然资源厅出具销号验收意见,通过销号验收。
五、公示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十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略)反映。单位反映请(略),个人反映请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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