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为进一步(略)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类专家库力量,优化专家队(略)专业结构与年龄层次,更好地满足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需要,现决定开展广(略)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类专家库补充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略)内相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机构以及符合条件的个人公开征集。
二、征集专业类别
林业、生态学、(略)规划、建(略)、交通运输、地质、环保、景观园林、测绘、文化旅游与遗产保护、水文水利、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相关专业领域。
三、(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严谨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略)德,廉洁自律、坚持原则,无违法违规或不良执业记录。
(二)原则上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执业(略)资格且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略)年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熟悉本专业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行业动态,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与(略)析判断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略)踏勘、会议评审等工作需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略)周岁。
四、专家主要职责
(一)参与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规划编制、湿地名录制定、相关标准制定等专业咨询及专家评审工作。
(二)参与建设项目进入自然保护地影响评价报告的专业咨询、技术支持及评审工作。
(三)参与各类自然保护地相关考察工作,独立、客观提出专业考察意见。
五、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主要权利
1.按规定获得相应劳务报酬;
2.对接受委托参与的论证、评审、评估和考察事项享有知情权、查验权;
3.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预影响,独立提出论证、评审、评估或考察意见;
4.参与相关活动时,如发现违法、违规或不公正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可拒绝签署意见;
5.可自愿申请退出专家库。
(二)专家主要义务
1.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可能影响相关工作结果的信息;
2.认真履行职责,恪(略)德与纪律,以科学、诚信、客观、公正的态度开展论证、评审、评估和考察等活动,对所提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相关专业技术问题予以明确解答或作出专业判断,并提出合理意见建议;
4.与参与事项存在利害关系时,应主动报告并申请回避;
5.工作单位、职称、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告(略)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
六、(略)方法
(一)申报资料
《广(略)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类专家库专家登记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略)、代表性成果等材料复印件,申请(略)的专家要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可提供扫描件(略)至指定(略))。
(二)(略)时间及地点
1.(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前。
2.(略)地址:(略)8(略)室)。
3.联系人及(略)le="text-indent:2em;">
(三)审核与公示
广(略)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科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选(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略)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类专家库管理。
附件:广(略)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类专家库专家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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