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自主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略)办公用品、日用品采购项目,将邀请具有服务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办公用品、日用品采购项目((略)年(略)月至(略)年(略)月)
二、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在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所投产品的相关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的合格经销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递交(略)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下午五点半前(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联系人及电话:吴景谋, (略)-(略)
五、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略)4(略)室)。
六、报价资料要求:一式七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略)将成立内部招(邀) 标工作(略)的资料进行审定评(略),审定材料通过后,将以评(略)最高的三家供应商作为中标采购单位。
八、其他要求
(一)各供应商根据附件报价应为一次性报价。
(二)服务单位在报价时所提供的公用品、日用品不得随便提价或变更,需要提价或变更价格的服务单位要提交提价书面(略)批准后方可提价或变更,否则取消其服务单位资格。
(三)公用品、日用品应按报价清单验收标准、询价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略)签收人员签字确认。
九、付款(略)负责每月进行统计报账。
(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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