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进步在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根据《(略)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科发〔(略)〕(略)号),现组织开展(略)年(略)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领域重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支持医疗卫生领域的创新探索和研究,重点支持中医与中药、疾病预防与治疗、生物医药、公共卫生防控和监督等领域的科技攻关和示范应用。
二、资助对象
(略)内(略)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
三、申报要求
(一)实施期限
医疗卫生领域重大、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略)年。原则上项目实施时间不能延期,特殊情况,经批准只许延期1次,时间不超过(略)年(其中,一年实施周期项目只能延期半年)。需延期的,务必在合同到期(略)天前提交申请。
(二)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承担单位的全职受聘人员。同一项目负责人(略)年度只能申报1个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已承担在研项目且在本次申报截止日前未提交完(略)验收申请材料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三)注意事项
1. 申报单位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对照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 联合申报项目的各单位须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权利。协议中各方(略)工明确、节点目标科学、经费预算合理、知识产权归属清晰。
3. 牵头单位原则上应(略)配最大资金份额,项目参与(略)外的,不得(略)级财政资金。
4. 项目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相关活动,须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须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项目则视为同意上述条款。
四、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通过“(略)科(略)址:http://(略).(略).(略).(略):(略)/zs
(一)(略)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先(略)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原始密码。
(三)项目推荐(略)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略)审核推荐(略)。
(四)材料报送。纳入公示(略)申报书及合同书打印(带水印,无“草稿”字样),双面打印,一式2份,正文与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请提供一份标注页码的纸质资料原件(申报书及合同书)。在规定时间内交(略)办事窗口(A(略)VIP2窗口)(地址:(略)p>
五、申报材料
(一)《(略)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申报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三)项目主申报单位科研管理内控制度;
(四)项目负责人简历(须提供(略)号码及承担相关研究课题经历)、职称职务证明或学位学历证书证明;
(五)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
(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七)查新报告(一年有效期内);
(八)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文件(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项目需提供伦理审查表);
(九)申报材料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证明、检测报告、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复印件(自主选择提供);
(十)申报单位内部公示证明;
(十一)申报指南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申报时间
(略)上提交截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略)上推荐截止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略)与成果转化科:章灏然,联系电话:(略)-(略)。
(二)纸质材料受理:
(略)办事窗口(A(略)VIP2窗口),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1.(略)年(略)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重大、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2.(略)年(略)社会公益与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重大、重点项目)申报说明
(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