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YZ(略)-CG·(略)-(略)行-综合管理部--(略)-(略)-(略) 0 ) 采用 公开 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
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
邀请 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以下简称磋商对象) 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
1.1 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略)行 (略)年(略)、(略))职工食堂配餐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服务规范书》 。
1.2 服务 期 限: 自 (略)年(略)月(略)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
1.3服务 要 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1.4标段划(略):1个标段。
1.5成交人数量:1名。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参与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满足以下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略)的组织。供应商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6.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1.6.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1.6.3供应商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1.6.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6.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1.6.6供应商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2.1.6.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略)),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供应商其他资格条件:
2.2.1供应商应为可提供食堂配餐服务的,具备与本项目有关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2.2供应商(略)年(略)月(略)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备一份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2.2.3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磋商对象,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磋商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 磋商对象 ,请于 (略) 5 年 (略) 月 (略) 日至 (略) 5 年 (略) 月 (略)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略)时至(略)时,下午(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下(略)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注:将以下资料的扫描件发至(略)时,请电话告知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略)-(略) ),进行电话远程审核,复核通过后获取磋商文件。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2)法定代表人(略)及委托代理人(略)(加盖单位公章, 备注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格式自拟);
( 3)文件费转账凭证 ;
( 4 )加盖单位公章的税务信息登记表及其可编辑文件。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略)文件单位名称 | (略)文件单位全称 |
2 |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3 | 纳税人识别号 |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
4 | (略)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 请在(略)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5 |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
6 | 联系人 | (略)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略) |
7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 |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磋商对象承担。 |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通过发(略)获取磋商文件时, 磋商对象 应将文件费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转账时备注 磋商对象 名称 +项目名称(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
(略)郑(略)
账 号: (略)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 1 磋商截止 时间及 磋商 时间:详见磋商文件。
5. 2磋商 地址:(略)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略)、采购与招标网(略)。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政(略)公(略)行
联系人:(略)/p>
联系方式: (略)-(略)
采购(略)
地址:(略)6(略)北塔(略)
联 系 人:(略) 贺琰舒 乔灿 贺献伟
电 话: (略)-(略) (略) <(略)】年【 (略) 】月【 (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