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采购支持政策 : (略)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略)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略)采购政策的通知》
(四)《关于调(略)优(略)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略)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2、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略)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略)〕 5号规定,参加(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略)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略)“(略)”首页( htt(略)采购(略)页面( http://(略).(略).(略).(略):(略)/hodeframe(略)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略)BA9C8E(略)E(略)B(略)C8EC1E5)(略)(未(略)的供应商应先(略)“供应商(略)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略)),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略)“信(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略)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两天前(略)。
3、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4、潜在供应商访问(略)络地址和方法:
( 1)潜在供应商访问(略)用户(略) --获取“ (略)” --(略)上(略) --(略)(后缀名为“ .kedt”) --将后缀名为“ .(略)采购(略)工具 --制作投标文件 --(略)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略)zip)(略)投标文件。
( 2)“ (略)”的获取:供应商需(略)下的政务 (略),(略)内各(略)下的政务 (略)通用。
( 3)“ (略)”的(略)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略).html。
( 4)潜在(略)络地(略)址: http:(略).cn/jszc/login。
(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略)采购(略)工(略) --已(略)项目 --(略)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略)。
(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略),供潜在供应商(略)或者查阅。
( 7(略)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 8(略)”(略)客服热线 (略)-(略)、 (略)-(略)。
5、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参与投标的单位代表必须使用 (略)证书至开标大厅解密。在开标、评标过程中(略)中保持(略)状态,请(略)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直至(略)状态。解密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答疑澄清(如有)等提示。由于投标单位代表不(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