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积极参与。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哈尔滨国(略)公司垃圾清运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采购,择优录用;
3.最高竞价金额:人民币(略)/年(含税、人工、工具、车辆、管理等全部费用;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4.合同期限:确认成交即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一年;
5.服务范围:哈尔滨国贸服装城一期商场、二期商场、(略)内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及上(略)域内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
6.服务时间:全年无休(法定节假日照常作业);
7.付款方式及进度:按年结算,按采购价格每年向供应商(略)垃圾清运服务费。
二、服务内容与标准
1.国贸服装城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不含建筑垃圾),必须装袋运至指定清运地点,由供应商负责运往垃圾指定处理场。
2.供应商负责垃圾外运的一切事务和相关责任。
3.供应商须取得服装城垃圾中转点使用权,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至指定中转点,严禁垃圾外溢或长时间滞留;
4.作业标准:
4.1(略)保洁与垃圾清运标准;
4.2遇重大活动、检查或突发情况时,须按采购方要求增派人员、延长作业时间,确保环境达标;
5.人员、工具与车辆要求:
5.1保洁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明显工作标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作业;
5.2所需保洁工具、清洁剂、垃圾桶(如需增设)、清运车辆等全部由供应商自行配备、管理与维护;
5.3车辆须保持清洁、标识清晰,不得影响(略)容。
三、供应商
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运相关内容;
3.具备类似项目服务经验,能提供至少1个同类项目合同作为业绩证明;
4.具备完善的人员管理、安全作业及应急处理制度,作业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
四、竞价形式
1.竞价方式:一次性密封
报价;
2.评审原则:在满足全部服务要求的前提下,采取“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
成交供应商;
3.报价应为全包价,包含人工、设备、运输、管理、税费、保险等一切费用,不接受后期追加。
五、废标条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作废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竞价文件;
2.(略)未密封、未(略)或关键信息缺失;
3.报价超过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略)/年);
4.提供虚假材料或业绩造假;
5.不符合法律法规或采购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形。
六、公告及材料
获取时间
1.公告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日9:(略)-(略):(略));
2.获取方式:本公告在哈尔滨产权交(略)(https:(略).com)发布,供应商可自行(略)或联系获取项目需求
明细。
七、(略)截止时间与材料递交方式
7.1(略)及材料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前;
7.2递交地址:(略)1单(略)室;
7.3递交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密封并(略),封面上注明“垃圾清运”、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工作日 9:(略)-(略):(略))
以上公(略)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如有质疑和投诉,(略)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