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推动以课程体系建设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是建设一流本科专业、打造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的关键。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基础学科领域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试点(“(略)计划”)工作精神,(略)教育厅决定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关键领域改革试点工作(地方高校“(略)计划”(略)积极主动对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国家战略需求和“1+2+4+N”目标任务体系,对接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前沿,以专业类为基础,以核心课(略)重构人才培养方案,聚力打造一批彰显中原特色的本科教育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实践项目和高水平核心师资团队。通过推动课程、教材、教师、实践、教法等育人核心要素的综合改革,实现以课程改革“小切口”破解人才培养模式“大问题”,着力(略)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突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产业人才需求,通过有组织地教育教学改革、共建共享关键育人要素,开展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师资团队、核心实践教学项目等育人要素矩阵建设,探索构建高水平人才自主培养体系,切实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略)域特色。紧密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牵头高校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特色优势专业为依托,按照“一领域一体系”“一课程一方案”推进,充(略)彰显河南高等教育办学特色。
(三)深化产教融合。强化产业需求、实践导向,坚持应用型发展方向,积极引导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参与课程体系建设,推动课程内容与产业需求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全面提升高等(略)域产业发展的贡献度。
(四)强化协同合作。(略)级统筹协调,打破校际壁垒、学科专业壁垒、校内校(略)内外协同合作。(略)合优势资源,开展联合攻关,推动牵头高校与参与成员高校以及行业企业之间学科专业、师资、实践等要素的优势互补,实现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有组织高质量推进。
三、试点范围
试点工作在每个学科专业领域(略)别委托1所高校牵头,由该学科专业领域的1名校领导或“长江学者”“杰青”“中原学者”等知名学者主持负责,推动建设核心课程、核心教材、核心实践项目和高水平核心师资团队。(略)年重点在化学、基础医学、生物医药、中医学、地理、新能源科学、作物学、金属材料加(略)、食品科学、安全应急、经济(略)、教师教育等学科专业领域启动试点,(略)年下半年进行中期考核,(略)年(略)月完成并推广应用。
四、重点任务
各牵头高校要立足学科发展前沿,统筹规划教(略)构建“(略):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一流核心课程,开发一批体现学科前沿的一流核心教材,建设一批强化创新能力培养的核心实践项目,培育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水平核心师资团队。通过核心课程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专业内涵建设水平。
(一)核心课程建设。每个领域重点建设(略)门左右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核心课程,涵盖(略)、线下、(略)线下混合、虚拟仿真等多种课程类型。要打破传统学科专业壁垒,推进课程体系重构,强化跨学科交叉融合,创新课程命名方式,科学定位课程目标,其中基础学科领域核心课程原则上应与教育部“(略)计划”保持衔接。要深入课堂教学一线,通过听课评课、教案研讨等方式,对教学内容进行解构重构,优化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评价体系。课程实行负责人制,组建由高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企业专家参与的课程建设团队,鼓励采用虚拟教研室等新型组织形式。支持牵头或参与成员高校设置教学改革实验班,开展对比研究和效果评估。
(二)核心教材建设。建立教材编写、审核、使用、更新的全流程质量监控机制。组织编(略)域特色、反映学科前沿的原创性教材;推进数字化教材建设,基于知识图谱开发新形态教材;促进科研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确保教材内容的前沿性。优先选用或参考教育部“(略)计划”推荐教材及国际权威教材的中译本、影印版。
(三)核心实践项目建设。(略)合高水平科研实验室、国(略)、科研院所及企业研发机构等资源(略)。设计开发具有学科特色的核心实验实践项目,推进项目化教学,促进学生早进课题、早进实验室、早进团队,支持学生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探索性实践。加强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培训,提升实践指导水平。
(四)核心师资团队建设。聘请院士、“长江学者”等顶尖学者担任首席专家或顾问,(略)合跨校际、跨学科优质师资资源,构建课程、教材、实践项目一体化建设团队。定期开展名师示范、教学研讨等活动;组织研修、专题培训等培养项目;建立青年教师成长支持体系。
牵头或参与成员高校要基于基础学科和“四新”建设要求,结合“四个一(略)重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以能力培养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完善科教融合、产教协同的培养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范式。
五、工作进度
(一)征集高校意向((略)年(略)月)。各高校按照本通知要(略)办学优势特色,深入研究国家重大战(略)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人才需求,提出牵头或参(略)地方高校“(略)计划”试点的意向,(略)月(略)日(略)教育厅高教处。首批改革试点牵头高校须为博士学位授权高校,主要依托专业、学科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一流学科”建设范围,具有相对优势。郑州大学至多牵头申报3项、河南大学至多牵头申报2项、其他符合条件的高校至多牵头申报1项,不符合首批改革试点牵头条件的高校可结合办学优势特色参与相关学科专业领域改革试点。
(二)确定首批试点((略)年(略)月)。(略)教育厅汇总(略)理相关高校报送的牵头或参与意向,通过调研、论证、评议等方式,确定首批牵头高校、参与成员高校,指导相关高校成(略)地方高校“(略)计划”实施专班。
(三)制定实施方案((略)年(略)月)。各牵头高校依托“(略)计划”实施专班,组织参与成员高校及相关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略)等,形成高水平核心师资团队,对接重点产业链群人才需求,研究论证、共同制定地方高校“(略)计划”关键育人要素建设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点建设的(略)门左右核心课程,开发和选用的若干部核心教材以及一批对培养学生基础能力、创新精神具有关键作用的实践项目),并于(略)年(略)月(略)教育厅高教处。
(四)推动工作实施((略)年(略)月-(略)年(略)月)(略)和参与高校根据实施方案,有序开展相关领域的核心课程建设、核心教材建设、核心实践项目建设、高水平核心师资团队建设等工作。建立工作简报制度,每个领域的牵头高校每季(略)教育厅高教处报送工作进展报告。
(五)开展成果总结((略)年底前)。各领域牵头高校要加强科学研究,围绕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国际比较研究等,加强成果总结和典型案例(略)理,(略)年(略)月(略)日(略)教育厅高教处。
六、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牵头高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统筹协调作用。参与成员高校须主动对接牵头高校,(略)合优质资源与力量,深度参与课程、教材、项目、师资等核心环节建设,确保工作方案落实到位。
(二)强化过程管理。各牵头高校要建立健全试点工作过程管理机制,明确教务处(略)院长为联络责任人,负责沟通协调,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试点进展,定期研究(略)析、报告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情况,依据建设成效,动态优化调(略)工作部署。
(三)加强支持保障。各领域牵头高校和参与成员高校要将试点(略)教育教学改(略)”,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政策支持等方面予以全力保障。核心课程、教材及实践项目的牵头专家所在高校,应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确保相关建设经费需求。相关高校须将教师承担核心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实践项目开发等工作计入单位工作量考核,并作为职务(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岗位晋升的重要指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凤(略)-(略)
附件:
1.(略)本科教育教学关键领域改革试点工作(地方高校“(略)计划”)申报意向汇总表
2.(略)本科教育关键领域教学改革试点工作(地方高校“(略)计划”)申报意向书
3.(略)本科教育教学关键领域改革试点(地方高校“(略)计划”)工作方案要求和提纲
教务处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