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农(略)关于调(略)印发(略)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质量提升(略)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函〔(略)〕(略)号)及《(略)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略)推进项目实施方案》(略)发〔(略)〕(略)号)要求,(略)组织开展了项目申报与实施工作。经遴选确定的(略)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略)组织(略)的验收,验收结果全部合格。
现(略)那苟永顺养殖专业合作社等(略)家项目实施主体及其拟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月(略)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略)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佐证材料。
地 址:(略)武(略)号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附件:(略)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略)推进项目实施主体及项目补助资金安排汇总表
(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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