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尚沃(略)申请(略)学府(一期)锦园(略)规划条件核实。项目位(略)以西、(略)以(略)踏勘,发现开发企业未按照项目原审(略)柜,位置由9#(略)内调(略)绿化用地范围内;调(略)后,原9#(略)单(略)的(略).(略)平方米仍需(略)配套用房使用。按照《(略)自然资(略)关于(略)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该情形予以公示。
自公示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项目上述公服配套设施位置变更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向审批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略)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日期:(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
联系单位:(略)自然资(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 系 人:(略)p>
(略)自然资(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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