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根据《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范、标准要求需进行检测,拟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提供检测服务,请有能力提供(略)与我处联系(略)。
一、项目名称:CT、DR等放射类设备检测服务
二、设备情况:院内CT、DR等放射类设备(略)余台。
三、项目说明:
1.参加本次谈判的厂家或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略)包、转包。
3. 参加本次谈判的厂家或供应商需具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CNAS认证。
4. 参加本次谈判的厂家或供应商的检测员、审核员需持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考核证书。
5. 有意(略)的厂家或供应商可与我院联系进行(略)查勘。
6. 本次采购的DR、CT等放射类设备检测服务报价包含检测所需所有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人工费、运输及税费等。
7. 如初次检测结果不合格(略)及时提出(略)改意见,并在(略)改完成后免费提供复测。
四、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检测服务方案及报价;(报价单模版见附件1)
2.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以下不少于一项:检验检测服务,计量服务、医疗器械的检测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计量技术、等相关内容且具有出具CMA和CNAS检测报告资质)
3.法定代表人(略)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5.投标代表人(略)正反面复印件;
6.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和检测员、审核员的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技术考核证书),业绩材料:五份不同服务对象(略)年以后的合同或发票;
7.参加采购活动前(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以上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密封;
9.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均视为废标。
注:提交以上文件若为复印件的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复印件(略)及与原件一致章(或手写“与原件一致”),并有原件备查。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资格条件,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略)按无效标处理。
五、比选有关说明:
1.比选形式:院内比选
2. 比选方式:在投标方案符合本招标内容要求的前提下,综合评审。
3、公告时限:(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下午(略):(略);
5、投标文件提交地址:(略)seout="pop_upLayerByUrl_Hide(this)" onmouseover="pop_upLayerByUrl_Load(this,'/PartialView/_BaseDepartment/_AjaxGet/(略)')">设备管理部 ,逾期送达或未递交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相关纸质资料密封好),不予受理。
六、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方式:张老师,吕老师,(略)
附件:1报价单模版
北京(略)设备管理部
(略).(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