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广(略))就(略)年汽车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略)参加。现将该采购信息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一、项目采购人
(略)(广(略))
二、项目名称
(略)年汽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项目采购需求
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一)供应(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要求为在中国境内(略)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三)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略)www.(略).cn(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应持(略)域内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略)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五)供应商需提供近(略)年来同类项目经验及服务实施方案(含各车型新能源车的数量);
(六)供应商可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新能源汽车(略),完全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驱动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纯电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等)。小微型客车(9座及以下)租赁应提供新能源汽车,中型以上(含中型)客车租赁优先安排新能源汽车,或双方协商确定车型)。
五、(略)期限及(略)方式
(一)(略)期限:(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二)(略)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在(略)期限内通过电子(略)和纸质邮寄(一式一份)方式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进行(略):
1.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略),原件备查);
2.供应商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略)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的证明材料;
4.近(略)年来同类项目经验及服务实施方案(含各车型新能源车的数量);
5.供应商提供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新能源汽车配置情况及说明;
6.项目报价(含税且包含需求中所有服务内容)。
以上报送材料均需(略),务必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电子(略)地址:(略)"text-align: left;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略)px;"> 纸质邮寄地址:(略)6(略)(广(略))。
收件人及联系方式:梁工,(略)-(略)。
说明:电子(略)和纸质材料逾期送达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采购响应及成交公示
成交结果在(略)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不在成交名单之列者即为落选者,采购人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七、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联系人:(略)电话:(略)-(略)。
(二)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本项目接受电话咨询。
(四)(略)的供应商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有效。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者承担。
附件:
(广(略))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