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药品、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保障药品、耗材供应工作有序运行,营造诚实守信、公平阳光的购销环境,根据《(略)卫生健康委自治(略)自(略)关于印发〈广西卫生健康领域采购重点环节内部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卫财审发〔(略)〕2号)以及《关于印(略)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桂医改办〔(略)〕(略)号)等文件精神。我院拟公开遴选药品、医用试剂及耗材配送企业,欢迎符合资质的配送企业(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
1.药品(含西药、中成药)供应商遴选;
2.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
3.医用耗材(含试剂)供应商遴选。
二、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遵纪守法、廉洁经营的原则;
3.坚持商业贿赂一票否决的原则;
4.坚持诚实守信、信誉良好、能力突出的原则;
5.坚持临床必需、安全有效、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快捷方便的原则。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能配送的所有药品、耗材类别;
(二)遵守法律法规,信誉良好,近两年内无行政处罚及行业不良记录,未列入经营异常或失信名单;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仓储、配送及售后服务能力;
(四)药品配送企业须严格执行“两票制”政策(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医用耗材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配送企业须具备广西药品和(略)的配送企业资质;
(六)配送企业承诺内容:
1.配送药品、耗材的质量保证,以及特殊药品、耗材,冷链药品、耗材的安全保证;
2.配送药品、耗材的及时性与完成率(包括短缺药品配送、急需药品配送);
3.配送药品、耗材的售后服务(近效期、过期、破损、霉烂变质等药品退换货3个工作日内解(略)价格变动,应当日处置。);
4.严格遵守廉洁购销协议,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回扣、利益输送等不正当行为。
四、(略)时间及方式
(一)(略)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年(略)月(略)日(5个工作日),上午(略):(略)--(略):(略),下午(略):(略)--(略):(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址:(略)3号)。
(三)(略)方式:
1.(略):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供应商须按照要求,将相关资料提交(略)福(略) 。
2.邮寄资料(略),收件人:(略)件电话:(略),收件地址:(略)3号)。
(四)(略)材料: (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本次公告的附件要求准备材料。具体如下:
1.所有(略)企业均需填写并提交 《附件1:配送企业遴选申请》。
2.请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别,对应提交《附件2:配送企业遴选条件审查表》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
3.所有(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以档案袋形式密封,并加盖启封章,档案袋封面应标注参加项目名称,一式三份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格式要求者,视为无效(略)。
4.参加(略)的供应商须保证递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声明:本次公开遴选活动,并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同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各参与单位提交的材料仅用于我院内部遴选使用。未尽事宜,请咨询:(略)-(略)。
附件请扫描二维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