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项目不组织 勘察及答疑 ,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 (略)参与(略)采购(略)及 电子签章(略)页 “新(略)指南”。(略)供应商操作手册》( 以下简称 “操作手册” )进行(略), 并 制作(略)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 (略)地址 ( CTRL+鼠标左键)。
4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略)”((略)www.(略).cn)更正公告。
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略)采购活动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略)站((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6.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略)‘(略)’首页(htt(略)采购(略)页面(http://(略).(略).(略).(略):(略)/hodeframe(略)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略)BA9C8E(略)E(略)B(略)C8EC1E5)(略)(未(略)的供应商应先(略)‘供应商(略)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略)),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略)“信(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略)采购资格审查环节(略)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