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略)污水站设备运行维保采购项目进行院内询价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融(略)污水站设备运行维保采购
二、项目编号:(略)-(略)
三、采购预算金额: 人民币(略)(¥(略).(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价人须持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 “污水处理 / 环保设施运(略)污水站运行维保” 等相关内容。
3、(略)站((略)www.(略).cn(略)((略)www.(略).cn)(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略)采购活动。
五、报价时间及方式:
1、报价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上午(略):(略)时前。注:(略)最低的价格,本次询价不做二次报价。
2、报价方式:
邮寄报价。(略)密封邮寄地址:(略)话:(略)-(略)。
六、融(略)污水站设备运行维保内容
1. 运行维护项目
2. 运行维护内容
中标方负责按照国家(略)环保部门有关要求实施污染源(略)端自动监控设施的保养维护、消耗品(件)的供给更换、(略)监测仪器校准校验、数据采集仪(略)数据保障、仪器消耗的试剂供给保障、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后的修复(包括必要的配件更换)及其他必要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污染源(略)端自动监控设施正常运行,保障数据准确有效,确保自动监控设施运转率(略)率达(略)环保部门提出的要求。遇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停运的情况,中标方还需做停运期间的设备检查及保养、投运前的设备校准。
3. 中标方的职责及义务
3.1 故障处理:
3.1.1(略)检查(略)监测数据时,如发现数据异常,需立即与院方进行沟通联系。在确定为设备故障引起的数据异常时,中标方负责提交故障报告给院方,同时在(略)小时内到达(略)对设备进行诊断。
3.1.2 中标方在接收到院方的故障报告后,需在(略)小时内到达(略)进行维修。
3.1.3 所有的(略)监测设备故障,中标方需在(略)小时内修复,如果无法在(略)小时内修
复,需更换备用机并以书面形式(略)及院方。
3.1.4 中标方所有的(略)部件的更换需告知院方并需得到院方的签字认可。
3.2 设备校准:
3.2.1 中标方在设备完好运转的情形下,每月至少对(略)监测设备进行一次校准,校准
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3.2.2 中标方在设备故障维修好后,必须对所维修的(略)监测设备进行一次校准。校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3.2.3 中标方对监测设备所测量的数据出现异常时,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校准。校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3.3 中标方按照(略)相关要求,每月不得少于4次的日常巡检,且巡检间隔不得大于(略)天,小于3天。
3.4 数据记录填报:
3.4.1 中标方所做的所有工作都要做相关记录并签字。
3.4.2 中标方所做的所有工作都必须告知院方并得到院方的签字认可。
3.4.3 中标方所派的运行维护人员,具有:环境保护设施运行人员考试合格证书(自动监控(水)运行工证)。
3.5 环保比对:
中标方(略)的各项比对内容并负责及时的出具比对数据。
3.6 按照合同约定的运行维护内容实施运行。
3.7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运维机构,充实运维人员,配备必须车辆,备存维护耗材、备用(略)机或关键部件,努力提高运维综合能力,为院方提供优质服务。
3.8 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确保不向第三方(环保部门除外)泄露自动监控数据及相关污染源资料,以及院方的有关信息。
3.9 要防止数据人为作假,对数据的全面、真实、有效负责。
3.(略) 制定运维工作程序,保证资料完(略)归档。协助院方按要求(略)环保部门报备有关资料,将相关的运行维护情(略)。
3.(略) 接受院方监督,配合院方接受环保部门考核。
3.(略)故障及数据无效期间,应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实施人工监测或仪器替代监测,并向环保部门报送数据。
3.(略) 污水站尾水的处理,残留的尾水乙方定期拿去有资质部门进行处理,并复印相关的污水处理凭证给甲方存档。
4. 运行维护依据文件:
4.1 《(略)(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略)-(略))
4.2 《广西壮(略)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西壮(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七、报价需递交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同时要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提供)。
2.报价单:采购项目需求中所有货物和服务内容作唯一完(略)报价(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略)明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5.报价人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八、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略)p>
地址:(略)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