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
为切实摸清 (略) 符合转让条件 的 国有资产真实价值,(略) 拟 向社会 公开招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拟转让的 (略) 宗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一、 项目简介
(略)属国企核心竞争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略)国有资产现(略),拟 对 符合转让条件的 (略) 宗国有资产 进行资产评估 。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将从符合比选要求的参与供应商中选取 1 家作为国有资产评估服务供应商。
二、 项目内容
(一) 评估对象。 (略) 宗国有资产 ,总 面积 (略).(略) (略)平方米 ,详见附表 1 。
(二) 评估目标及要求。 切实摸清 此次拟转让 国有资产 的 真实价值 ,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
三、 服务时间及方式
涉及 服务供应商应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前完成资产评估并提(略)要求的专业评估报告。
四、 经费预算
本次比选最高限价(略) (略) (略)。
五、 比选方式及通知方式
(一) 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按要求(略)国有资产(略)提交 1 份书面(略)材料,通过资质审核后,可进入比选环节。比选采用“综合评(略)办法”(详见附件 2 ),由比选的评审小组成员根据参选单位及其提交比选申请 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评(略),综合得(略)最高的单位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综合得(略)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较低的为中选供应商。
(二) 文件的相应情况进行评(略),综合得(略)最高的单位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综合得(略)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较低的为中选供应商。
六、 比选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比选单(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本项目需求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本项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七、(略)所需材料和(略)时间
(一)比选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略)复印件 ;
((略)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略)或单位情况简介;
注:(略)单位提交的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六)请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前持符合要求的(略)材料一式两份、(略)和单位介绍信(略),同时(略)比选文件。
八、比选时间、地点
(一)比选时间(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略) 。
(二)比选地址:(略)2 栋 4 单(略) 7 (略) (略) 8 室。
比选申请材料应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胶装并密封,供应商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略)送达比选材料,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略)、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参与比选的供应商须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后签字确认。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产(略)
地址:(略)2 栋 4 单(略) 7 (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 (略)-(略)
附件:比选评(略)表(
明细表)
比选评(略)表(明细表) | 序号 | 评(略)因素 | (略)值 | 评(略)标准 | 计(略) |
| 1 | 项目报价 | (略)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略)为满(略)。比选报价得(略) =(基准价/比选报价)*(略)。 | |
| 2 | 实施方案 | (略) | 实施方案包括: ① 投资项目专业支持服务 工作内容; ② 专业支持服务 方法; ③ 专业支持服务 工作步骤; ④ 专业支持服务 工作要求; ⑤ 专业支持服务 人员的安排和计划; ⑥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⑦服务保密方案;⑧后续实施方案等。 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的得 (略);每有一项内容缺失的扣5(略),每有一项内容不足的扣2 .5 (略),直至方案(略)值扣完为止;本项最高得 (略)。不提供的不得(略)。 注:内容不足是指内容简单不详尽,或内容描述不清晰,或内容不科学不合理,或内容存在前后矛盾,或内容与采购项目无关,或内容不利于采购人,或内容夸大其词,或客观内容无相关证明材料佐证,或逻辑错误,或存在歧义,或内容存在其他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或不适用的情形。 | |
| 3 | 项目团队 | (略) | 1、项目总负责人1名:具有(略)会计师资格证书得 5 (略);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5 (略),本项最多得 (略) (略)。 2、项目经理1名:具有(略)会计师资格证书得 4 (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加 3(略),本项最多得 7 (略)。 3、项目组长1名:具有(略)会计师资格证书得 4 (略);本项最多得 4 (略)。 4、项目助理3名:每具有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得 3 (略);本项最多得 9 (略)。 以上人员不重复加(略),并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 |
| 4 | 相关业绩 | (略) | (略) 2 年 (略)月(略)日以来有承接过类似项目 , 经历并提供业绩合同资料,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5(略),提供三个及以上本项满(略)。 | |
| 合计 | (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