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沥黄岐、海北)六标第(略)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略)-(略)-(略)
项目名(略)雨污(略)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六标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原定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略)
一、答疑内容
1、问:资信标评(略)细则—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2(略)):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略),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略)。 依据公开招标(略)雨污(略)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二标,三标,四标项目;上述三个标段与本标段立项项目名称同(略)雨污(略)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并且建设内(略)完善和暗涵(略)治两部(略)。 根据(二标,三标,四标)资信标评(略)项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为具(略)相关专业职称”即可满足得(略)项; 请问:本标段项目负责人具(略)相关专业职称”是否符合得(略)项?请明确回复!
答(略)相关专业职称”不符合本项目得(略)项,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给排水相关专业职称”。
2、问:1、本项目资信标评(略)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职称,但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均要求类似项目的类别为“(略)”,而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略)包括给(略),那么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专业为“(略)”是否符合本项目资信标评(略)表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的得(略)要求。若不符合请说明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职称,但类似项目业绩及获奖情况均要求类似项目的类别为“(略)”的理由和依据。 2(略)雨污(略)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二标、三标、四标(略),资信标评(略)表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要(略)相关专业职称,而本项目(略),资信标评(略)表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要求给排水相关专业,如此设置是量身定做和减少竞争对手的惯用技俩,请问:1、资信标评(略)表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对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称要求给排水相关专业的理由和依据。2、明确项目负责人的技术职(略)相关专业职称是否同样符合要求。请勿回复以本评审因素符合(略)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 5 期)》及相关文件规定敷衍了事。
答:1、《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略)的(略)范围,不是指职称。本项目核心内容为(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直接指导施工的专业能力,给排水相关专业职称与项目核心内容匹配,能确保管理人员精准把控施工技术要点、解决专业技术难题。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因此设置给排水专业职称要求,此设置未违背(略)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5期)》等相关要求。2(略)相关专业职称”不符合本项目得(略)项,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给排水相关专业职称”。
3、问:(略)南(略)源(略)公司招(略)雨污(略)流改造项目(大沥黄岐、海北)二标三标四标六标,其开标时(略)造价相近,施工难度相近,但是二标三标四标项目负责人设置的职(略)相关(略)师,唯独六标项目负责人设置的职称为(略)相关(略)师,我司实在想不出招标人这样设置条件的意图,请问是故意限制潜在投标人吗?请予以合理解释。
答:本项目核心内容为(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直接指导施工的专业能力,给排水相关专业职称与项目核心内容匹配,能确保管理人员精准把控施工技术要点、解决专业技术难题。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因此设置给排水专业职称要求,此设置未违背(略)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5期)》等相关要求。
4、问: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设置(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2.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第三点技术职称,技术职称(2(略)):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得1(略),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2(略)。本小项最高得2(略)。 根(略)政务服务和(略)关于印发《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1期)》的通知,(二)项目负责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和获奖情况的量化指标、项目类型应当保持致,且与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和获奖情况的设置保持一致。可(略)政务服务和(略)对项目负责人条件设置是持统一观点,但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略),而专业技术职称却设置(略),显然完全与主管部门的初衷相违背请问招标人是否咨询过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还是擅自决定,望自斟酌。若招标人未能正面回答我司提出的问题,我司将继续向招标文件异议的方向行使权力。
答:本项目核心内容为(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直接指导施工的专业能力,给排水相关专业职称与项目核心内容匹配,能确保管理人员精准把控施工技术要点、解决专业技术难题。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因此设置给排水专业职称要求,此设置未违背(略)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化招标投标制度改革工作指引(第5期)》等相关要求。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略)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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