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墅基础(略)总承包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略)审批监管统一代码(略)-(略)-(略)-(略)-(略) ,招标人(略)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新(略)(以下简称(略))对(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略)墅基础(略)总承包项目
(二)项目编号:(略)-(略)
(三)项目概况:项目(略)东南(略),用地面积(略).(略)平方米,规划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项目内规划有(略)栋住宅,1所幼儿园,3栋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规划总建筑面积(略).(略)平方米。
(四)招标范围(略)墅基础(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内所有出入口、围墙及相关设施、供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供气设施、供热设施、通讯设施、(略)、园(略)。设计部(略):基础设施建设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在设计(略)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施工部(略):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施工任务,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各项检测、保修等相关后续工作。(不包含幼儿园园(略))
(五)标段划(略):共计1个标段。
(六)项目建设地址:(略)(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八)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九)计划工期:(略)日历天。
(十)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略)设计综合甲(略)设计建筑行(略))甲级以及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略)施工总承包(略)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略)专业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略)(提供项目经(略)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若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前期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评标结束后提供的变更材料一律不予认可,并提供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2.项目设计负责人:(略)建筑师执(略)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财务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仅牵头人提供):
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近三年((略)、(略)、(略)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略)“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被列入国家(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略)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投(略)级建筑(略)资质状况被标注“(略)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投标人须通过全国建筑(略)、国家(略)站、(略)级建筑(略)等(略)页查询截图(开始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
(五)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标段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标段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略)至 (略) 年 (略) 月 (略) 日 (略) 时 (略) (略)(北京时间,下同),(略) “新(略)站” (略),凭企业(略)锁(略)。如投多个标段,应(略)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二)尚未(略)企业(略)或标证通的,请(略)新(略)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略)数字认证证书(略)流程》,及时(略)标证通及(略),(略)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三)请投标人(略)招标(略)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略),不再另行通知。
(四)招标文件售价: 0 (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址:(略)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略)中加密(略),(略)时必须得到电脑“(略)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略)成功。
(四)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略)站––“智能开标大厅”,(略)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略),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略)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略)“操作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略)》、《新(略)》、《(略)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评标与定标
(一)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略)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二)评定(略)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略)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三)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 (略)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四)定标地址:(略)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略)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五)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略)系方式: (略) 。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司
(略)办公用房(略)号
联系人:(略)r/>
电 话:(略)
地址:(略)9(略)
联系人:(略)俊丽
电 话:(略) (略)-(略)
监督单位:(略)住房和(略)
地址:(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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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