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单位: (略)历史建筑(略)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略)量清(略)部(略)号民居(略)中的“(略)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序号1(略)数量为(略).(略),序号2(略)数量为(略).(略),序号3(略)数量为6.(略)。 2、勘察报告已(略),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略)。 3、本澄清距原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9时不满足(略)日,开标时间调(略)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 4、本澄清发出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5、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6、本澄清获取方式:任(略)、(略) 7、由于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获取本澄清后果自负。
| 文件名称 | 文件类型 | 校验码 |
|---|---|---|
| 澄清文件.zip |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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