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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在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市盛天隆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持有乌鲁木齐市金盾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现邀请全国供应商参与投标,有意向的单位请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参与投标。
项目名称乌(略)%股权
项目编号N(略)GQ(略)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略)-(略)-(略)挂牌截止日期(略)-(略)-(略)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延长至(略)年(略)月(略)日。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略)地(略)类型(经(略)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宗哲成立时间(略)资本+币种(略).(略)人民币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略)号(略)所属行业租赁业经营范围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略)售;(略)公共交通;劳务派遣服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水果(略)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蔬菜(略)售;新鲜蔬菜批发;食用农产品(略)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略)售;鲜肉批发;打字复印;五金产品(略)售;五金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汽车(略)配件批发;橡胶制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服装服饰(略)售;服装服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摄影扩印服务;住房租赁;物业管理;餐饮管理;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略)配件(略)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鞋帽(略)售;鞋帽批发;机械设备租(略)机械与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2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乌(略)盛(略)公司(略)内部决议主要财务
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略)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略).(略)-(略).(略)-(略).(略)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略).(略).(略).(略)审计机构名称新疆(略)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略)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略).(略)-(略).(略)-(略).(略)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年报(略).(略).(略).(略)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略)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略).(略)-(略).(略)-(略).(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略).(略).(略).(略)基准日资产
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略))(略).(略)评估基准日(略)-(略)-(略)评估核准(备(略)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略).(略).(略).(略)转让方基(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号(略)M(略)地(住所(略)类型(经(略)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略).(略)%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略).(略)%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略)(以下简称新疆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新疆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2.本次标的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涉诉、担保、查封、扣押、冻结、未通知优先权人或其他有关权利人等);对已设定担保物权的国有产权转让,符合民法(略)社会(略)有关部门审核通过。3.我方转让标的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如我方作为受托方转让标的产权的,相关委托人、权利人均已对我方转让标的产权的行为进行了充(略)的授权和认可。4.申请书中涉及标的企业原股东行使优先(略)权方式(略)章程规定以及与其他各原股东协商一致的结果,如采用场内行权(即在公告期内按规定程序履行(略)、提交资料并交纳保证金等程序,否则视为原股东放弃优先(略)权)的,我方确认该事项已取得全部原股东的书面同意,我方将做好各原股东的通知工作,后续因原股东未按公告要求行使优先(略)权而产生的后果和纠纷(包括贵所由此产生的损失),均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5.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及
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略)、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产权交易所有权根据组织交易的实际需要对我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内容予以合理披露,(略)无偿使用披露信息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略)络传播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知识产权所有权人享有的其他可转让权利,我方保证披露信息知识产权不存在权利瑕疵。6.我方已充(略)了解并承诺在产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和新疆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和公告约定履行我方义务。7.如在项目公告或交易期间发生与我方所提交资料不符的情形,我方即刻书面告知新疆产权交易所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8.新疆产权交易所向我方发出各类征询意见的通知后,我方承诺根据函件具体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回复,如限期内未回复的,我方自愿按函件内容承担相应的责任后果。9.如项目出现纠纷情况,我方应积极配合新疆产权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协商调解工作,并在协商调解无果时及时通过司法途径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承诺、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均由我方承担相应的后果,给交易相关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决策文件《关于审批以(略)%股权的决议》(乌盛投董决字〔(略)〕(略)号)行为批准或(略)重大事项披露一、本次股权转让后,新股东作为标的企业唯一所有者,承担全部法定及协议约定的退休人员管理责任标的企业作为独立法人的所有权及经营权归属新股东,新股东需无条件承接并履行对标的企业全部(略)名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 1.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退休人员日常联系、慰问、关怀活动组织。 3.协助处理涉及退休人员的信访、咨询等事务。社保待遇不变: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保险部(略)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略)依法按时足额(略),不受股权转让影响。二、标的企业于(略)年(略)月作出股东决(略)(持股比例(略)%)派发股利约(略),并将其全部股权转让至转让方。截至基准日,剩余应付未付股利(略).6(略),受让方须承诺依法承继标的企业全部债权债务,并在交易完(略)的(略)红款(略).6(略),并就该事项与转让方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次评估存货-库存商品,由于时间较长,其存放地点多次变更,导致部(略)存货与账面实际数量不符。本次评估根据实际情况,采用(略)盘点的实际数量做为评估数量,上述存货盘亏情况委托方已充(略)了解并确认。存货数量差异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四、本次意向受让方自股权转让公告起始之日即可展开对标的企业尽职调查工作,须持转让方、意向受让方盖章的《尽职调查确认书》原件及意向受让方(略)资料至新疆产权交易所(略)并缴纳保证金。 五、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的内容仅为挂牌底价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标的产权交割依据。 六、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职工安置方案》等备查资料。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略)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交易条件转让底价((略))(略).(略)交易价款(略)方式一次性(略)受让方
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2.意向受让方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略)能力。3.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的交割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2.新疆产权交易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根据需要自行开展相关尽职调查工作,自行对标的产权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标的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已充(略)了解标的企业经营情况、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经营行为,且依据其尽职调查结果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 4.本项目采取以下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一经确定,即视为项目成交且交易合同成立(按照法律法规需要履行相关批准手续的从其规定),具体确定方式如下:(1)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成交价根据挂牌底价与有效
报价孰高确定;(2)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略)络竞价方式由最高报价者作为最终受让方成交,成交价为最高报价金额。5.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新疆产权交易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略)除已交纳保证金之外的全部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费用。 6.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产权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标的产权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转让方有权要求按照公告中保证金处置方式追究受让方责任。受让方在受让后对产权标的提出的异议(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转让方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7.若本次股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后,须自行(略)工商变更登记,转让方仅需给予必要的配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新的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
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受让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合同文本、不(略)或未按期(略)成交价款及交易费用,视作受让方单方违约解除交易合同并放弃受让标的,则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产权并再次转让,且转让方保留追诉违约受让方补足再次转让成交金额的差值的权利。 9.受让方交易费用:受让方应当向新疆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费用包括交易(竞价)服务费、交易鉴证费,具体按新疆产权交易所收费标准收取。 (略).若最终受让方未能按交易规则、公告或交易合同约定履行(略)价款、交纳交易费用、配合(略)产权交割过户、与转让方签订书面合同文本等义务,逾期履行超过(略)个工作日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解除双方合同关系并将标的产权重新挂牌转让。 (略).标的产权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税,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转让方协助受让方(略)过户。 (略).其他【】。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略)((略)www.(略).c(略)会员(略)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略)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略)、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略)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