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天然林保护修复补助(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略)-(略)-(略) (略):(略):(略)
项目概况
(略)年天然林保护修复补助(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略)五里(略)场G9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采购项目名称:(略)年天然林保护修复补助(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预算金额((略)):(略),(略).(略)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略)年天然林保护修复补助(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略)) |
(略)(略)年天然林保护修复 补助(森林可持续经营) | 1项 | 详见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 (略),(略).(略) |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略)月(略)日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略)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略)和(略)公(略)出具给(略)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略)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略)〕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略)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略)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略)农、林、牧、渔业)的政策划(略)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略)级以上(略)、(略)(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略)站((略)www.(略).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略)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略)站((略)www.(略).cn(略)(http://(略)www.(略).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略)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造林绿化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已(略)及登记手续(略)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提供(略)磋商文件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每天上午9:(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略)9
售价:(略)/份(售后不退)
方式:(略)或(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及开启
截止及开启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北京时间)
提交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至(略)时(略)(北京时间)
开启地址:(略)9广东诚合项目(略)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略)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略)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略)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略)的,须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略)原件及授权代表(略)复印件。
2.(略)要求(略)、(略)资料(略)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略)资料信息后按要求(略)手续。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广东诚合项目(略)(https:(略).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略)
地址:(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略)
地址:(略)9
联系电话:(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p>
电话:(略)-(略)
(略)
发布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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