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略)公(略)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略) 就 中国邮政(略)公(略)保洁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略)-AYCG-(略)-(略) )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 响应。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略)保洁服务外包,(略)保(略)域(略)、(略)信贷营业部(略)信贷营业部、上官信贷营业部、留固信贷营业部等 8(略)域(略)保(略)、营业(略)、临淇信贷部、(略)信贷部以上6(略)域(略)保(略)行本部(略)、(略)信贷营业(略)信贷营(略)等7(略)域。
1.2 标段 划(略):本项目划(略) 为三个标段 , 每标段 拟采购 1家供应商 , 划(略)标段如下表:
标段 | 标段名称 | 采购内容 |
一标段 | | (略)保(略)域(略)、(略)信贷营业部(略)信贷营业部、上官信贷营业部、留固信贷营业部等 8(略)域 |
二标段 | (略)保洁服务外包 | (略)保(略)、营业(略)、临淇信贷部、(略)信贷部以上 6(略)域 |
三标段 | (略)保洁服务外包 | (略)保(略)行本部(略)、(略)信贷营业(略)信贷营(略)等 7(略)域 |
1.3服务期限(略)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 (略)个月(略)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略)个月(略)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署之日起(略)个月。
1 . 4 服务地址:(略)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略))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略)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略)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2.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略)包。
2.1.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6.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1.6.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1.6.3供应商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1.6.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略)www.(略).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略)((略)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略)((略)www.(略).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6.5供应商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1.6.6供(略))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6.7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1.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略)),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须具有一份自(略)年(略)月(略)日以来的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2供应商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响应人,其响应将被否决。
4.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4.1 时间: (略) 5 年 (略) 月 (略) 日至 (略) 5 年 (略) 月 (略) 日,每天上午 8:(略)至(略):(略),下午(略):(略)至(略): 0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 地址:(略)7(略));
4.3 方式:(略),其他有关事项:
(略)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 磋商 公告第 2 条 供应商 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 (略)扫描件 ;
售价:人民币 5 (略)/套,售后不退,现金(略)。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 (略)年(略)月(略)日(略):(略)-(略):(略);
5.2递交地址:(略)7(略));
5.3响应文件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由响应人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5.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响应人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代理机构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代理机构只接受响应人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 (略)www.(略).cn);
中国邮政(略)( https:(略).com);
中国 (略) ( https:(略).com/);
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 ;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略) (略)((略) (略)号(略)7(略) )
联 系 人:(略)女士
联系电话: (略) 采购人:(略)公(略)行
联系人:(略)/p>
联系电话: (略)-(略)